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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思明法院今年来受理58起销售假药案

2013-12-05 17:09:14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厦门日报 

    案例5

    黑心商家

    假药来路不明

    还卖五倍价格

    2012年7月的一天,民警在思明区湖明路侯某所经营的情趣精品馆内查出用于销售的“德国黑蚂蚁”、“五夜神”药品各两盒,但是侯某不能提供相关的售药资质证书。

    侯某自幼在厦门读书,16岁之后开始在厦门务工。2008年起,侯某开始经营这家成人用品店,一直以来都是经营避孕套和情趣用品,但经常会有顾客询问侯某是否有壮阳药品和催情药品卖,这让侯某觉得销售壮阳药品有利可图。当一名骑电瓶车的陌生男子到店里推销假催情药品时,侯某当即买下了“德国黑蚂蚁”、“五夜神”各五盒。在被民警查获前,侯某已经以五倍的价格卖出上述两种药品各三盒。由于侯某销售的药品数量不多,公安没有逮捕她,而是采取了取保候审的措施。被取保候审的侯某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在利益的驱使下,居然在取保候审期间,又偷偷卖起了假“伟哥”。2013年3月,执法人员再次到该店执法检查时,当场查获假“伟哥”1瓶(内有23粒药丸),并再次抓获侯某。这一次,她很快被实施逮捕关进了看守所。

    案例6

    明目张胆

    百货公司开假药专柜

    老板被判拘役半年

    小陈是厦门中山路附近一间有名的百货公司的老板,这家百货公司地点好、客人多,生意一直不错。老板小陈发现不少客户提出想买进口药品,于是在明知自己没有售药资格的情况下,在百货公司里卖起了标注产地为香港、台湾、日本、法国、泰国、新加坡等地的药品。在可观利润的驱使下,小陈的百货公司销售境外药品的种类和数量越来越多,甚至在百货公司里设立了一个销售进口药品的专柜。百货公司这样大规模的销售药品引起了警方的注意,2012年7月的一天,民警会同药监部门执法人员到这家百货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在该店店铺及仓库内共查获“喇叭牌正露丸”、“法国双飞人药水”、“五塔标行军散”、“保济丸”、“强胃散”、“安美露”、“蚬壳胃散”等多达40种药品。

    小陈当时不在公司,公司员工被公安人员带走后心知不妙,赶紧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供述百货公司销售的这些药品是从广州、石狮等地的商店及一些流动摊贩手中进货的,并没有正式的进货票据。在小陈百货公司查获的药品全部被药监部门认定为假药。

    2013年11月8日,小陈因犯销售假药罪,被法院判决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责任编辑:闫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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