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司法部、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普法办在北京宏志中学举办了“宪法进课堂”活动,同时启动了“名家普法进课堂”活动,旨在增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引导性、趣味性和活动性,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氛围。
12月4日上午,全国银行业推进“六五”普法工作会议暨“银行法治之窗”启动仪式在北京举行。
司法部副部长、全国普法办副主任张苏军,中国银监会副主席阎庆民出席会议并讲话。
张苏军在讲话中指出,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全国部门行业普法的重要力量,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六五”普法规划,全面部署、精心组织,扎实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今天正式启动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创设“银行法治之窗”的社会公益普法活动,旨在更好地发挥银行业金融机构营业网点遍布全国城乡、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等优势,进一步调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社会公益法制宣传的积极性,实现法制宣传在社会面上的更广覆盖,使法制宣传更加贴近广大人民群众,更好地满足社会法律需求。这是银行业金融机构推进“六五”普法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法律进单位”的重要载体,更是践行和落实党的群众路线、让法制宣传更加贴近群众、更好服务群众的要求。相信在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各地银行业协会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银行法治之窗”这项普法惠民工程一定会在全国银行业金融系统生根开花,结出丰硕成果,为部门行业履行社会普法责任树立良好示范。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司法行政体制改革作出了重大部署,提出了废止劳动教养制度、健全社区矫正制度、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和律师执业制度等重大改革任务。河南省司法行政系统将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全国法制宣传日到来之际,青海省司法厅厅长王胜德就“六五”普法成就接受记者访谈。他说,“六五”普法中,我省各级党委、政府均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目标管理,坚持从满足群众现实需要出发做好法制宣传工作,以“法律七进”为载体,广泛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六五”普法以来,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50多部法律法规得到宣传普及,全省458万普法对象中,有421万接受了普法教育,普及率达到92%以上,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公民的权利、义务、责任意识明显得到增强。
把罪犯塑造成合格的“社会人”,是安徽省监狱系统教育改造服刑人员始终如一的目标。近年来,安徽省监狱系统牢固确立教育改造主业理念,把教育改造工作摆在监狱工作全局的突出位置,一大批服刑人员狱内改造发生了脱胎换骨的变化,刑释后顺利回归社会、融入社会,成为和谐社会建设的一分子。
围绕平安监狱建设、深化狱务公开、提升执法水平、增强改造发展动力等,安徽省监狱系统通过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机制,坚持和完善现场直接管理、隐患排查整治等基础性制度,投资新建监控安防系统,提升监狱“四防”一体化建设水平,推出一批安徽教育改造特色品牌。
今日上午,记者从安徽省司法厅获悉,安徽省农民工讨薪等法律援助专项维权服务将于本月20日正式启动。全省法律援助机构将简化程序,为农民工讨薪开辟绿色通道,对于农民工“依法讨薪”的法律援助申请,不得设置任何障碍,一律无条件受理。据悉,此次专项维权服务将持续到2014年2月20日。
据了解,根据要求,农民工提出讨薪等法律援助申请后,法律援助机构需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法律援助受理、审查和审批程序,并及时指派承办律师。此外,援助律师还将帮助农民工向劳动建设部门举报,通过行政途径实现“快捷讨薪”。
12月4日是全国第13个法制宣传日,记者今天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六五”普法规划实施三年来,新疆坚持把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与建设法治新疆紧密结合起来,普法依法治理注重实效,广泛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有力促进了新疆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
目前,新疆全区95%以上的中小学校配备了法制副校长或辅导员,有46个村被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地州和10个县(市、区)被命名为“全国法治城市(市、区)创建工作先进单位”。
连日来,江苏省司法厅党委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围绕司法行政融入大局服务改革发展及和自身的改革发展,谋划明年工作组织了系列调研活动,并召开司法局长分片座谈会,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明确改革方向和具体目标。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柳玉祥强调,全省司法行政机关要善于把握大势,顺势而为,抓住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机遇,充分释放改革红利,一步一个脚印把司法行政改革推向纵深。近日,四川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法建办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全省开展2013年“12.4”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就全省今年“12.4”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作了安排部署。昨(4)日,全省各地围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的主题,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
山东省11市单独成立社区矫正机构
记者从山东省司法厅获悉,山东目前正在接受社区矫正的人员为5.4万人,总量位居全国第一,同时也是全国再犯罪率最低的省份之一。
据了解,全省已有11个市、111个县(市、区)单独成立了社区矫正机构,其中,15个县(市、区)成立了社区矫正管理局。为防止社区矫正人员威胁社区安全,我省还建立了社区矫正管理信息系统和电子监管平台,运用手机定位技术实时动态监管1.2万名重点社区矫正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