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是我国第13个法制宣传日,新疆千余名各界群众走进20余家法院,参与“公众开放日”活动。
孩子当起“小法官”
“砰!”小手一挥,法槌落下,“现在开庭!”“小法官”肖天倚威严地坐在法官席上。坐在她周边的,是同样严肃“小人民陪审员”、“小公诉人”、“小辩护人”。
12月4日,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邀请乌市第13小学6年级(1)班的57名孩子参加该院的“公众开放日”活动,以“小法官”的身份举办了一场生动的模拟法庭。
法庭上,“小法官”精神抖擞,庭审程序一丝不苟,严谨规范,获得了台下“旁听”法官们的热烈掌声。
“以前总是觉得法院、法律离自己很远,今天第一次来到法院,感觉很新鲜,太有意思啦!”六(1)班的叶树衡兴奋地说。
“庭审”结束后,孩子们与当天一同受邀前来的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公安分局、高新区(新市区)人民检察院及高新区(新市区)交警大队的叔叔们开始了“互动”。
“我们在平常的工作中会用到对讲机、警用手电、手铐等物品……”警官李振宇介绍着警用装备,身边挤满了小脑袋。
“猴哥,你要听我的,不能在马路中间乱走。”“沙师弟,过马路要走斑马线……”“道德讲堂”正在播放有关交通安全的动画片,孩子们边看边笑出了声。
“邀请孩子们来参观法院,了解法院,让他们对社会有一定的了解,有利于他们的成长。”新市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赵晓娅说。
“走进法庭,让我们真正感受到了法律的庄严与神圣。”这是参加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后,新疆喀什师范学院法政系30名法律专业学生的感受。
有学生表示,“这是难得的一次法律课程实践体验活动,尤其是模拟庭审环节让我们直观地了解了案件的庭审过程。”
喀什地区中院一直未松懈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这是增进群众对法院的了解、增强法院与群众的联系、接受社会监督、提高司法公开透明度最好的手段。”该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记者 潘从武 通讯员 邓杰 王雅楠)
零距离感受法院
“我们司法所刚刚接到一起因工程承包引起的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该如何调解?”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的“公众开放日”迎来了一群特殊的客人——人民调解员。
据了解,近年来,该院常邀请人民调解员旁听案件庭审,并加强对调解协议书的司法确认工作,仅今年就确认了 200 余份人民调解协议书。人民调解员在现场提出了许多法律问题,法官都一一作答。通过实地参观,人民调解员们还了解了法院的立案、审判、执行工作的相关流程及便民措施。
“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是打开法院大门,拉近法官与群众的距离、与群众交朋友的重要举措,这项活动将会一直持续下去。”张海强说。
每月的第二个星期五下午是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公众开放日”,从2011年6月起坚持至今,已有1000多名社会各界群众因此进一步了解法院,感受法治文化的理念和氛围。12月4日是该院的第 22 个“公众开放日”。
当天下午,40名人民陪审员及群众聆听了一场通过网络直播的案件审理。
这是一起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原本一方当事人起诉另一方当事人拖欠工程质保金130余万元,没想到另一方当事人反诉对方违反合同约定,要求支付工程延期违约金 280 万元及其损失。
法庭上,法官一丝不苟审理,旁听席上,人民陪审员及群众竖起耳朵认真听审,有的陪审员还认真做着笔记。
“打造阳光司法,构筑为民平台”是该院一直力倡的,“公众开放日是法院着力密切联系各界群众、传达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展示良好法治形象的重要载体。”该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目前,该院的“公众开放日”已成为该院司法公开实践的一个生动的平台,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文化特色创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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