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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尚法律 敬仰群众

2013-12-05 14:30:49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刘 杰

  要想群众“信法”,执掌法槌、身穿法袍的法官必须崇尚法律, 敬仰群众

  24个春秋,足以使一粒种子长成参天大树;24年岁月,也能让一位风华正茂的青年霜染双鬓。翟树全,一位乡村法官,扎根基层24年,甘守清贫,廉不言苦,穷且志坚,为民排难解纷。24年,斗转星移,万千变化,但翟树全践行法治信仰的脚步不曾蹒跚;24年的坚持,让平凡变成了一桩伟业。在24年的坚守中,翟树全共审结各类案件2400多件,调撤率达90%以上,且无一错案,无一超审限,他把自己镌刻进了中国法治化进程中,凝聚了基层法官干警最崇高的法治信仰和最平凡的人生目标,不愧为“最美基层干部”。

  洪应明在《菜根谭》中说:“势利纷华,不近者为洁;近之而不染者为尤洁。”意思是不接近势利纷华的人,是高尚清洁的,如果接近了而不被它污染,就更是高洁的了。翟树全有机会调到城里工作,但他拒绝了,他也有机会担任企业隐名法律顾问,改善一下拮据的生活状况,他也拒绝了。当今社会,蝇营狗苟者有之,追逐名利者有之,为名利不惜铤而走险、出卖灵魂的更是数不胜数。翟树全“近之而不染”,实为难得。翟树全为我们树立了一个榜样,他告诉我们一名法官如何在令人眼花缭乱的繁华世事中不被利所惑、不为名所困,抵制诱惑、坚守自我,那就是对法律的坚定信仰,对自我的道德约束,对公正的不懈追求,对群众的无私大爱。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奋斗目标,令人振奋。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最重要的是什么?无疑是对法律的坚定信仰。伯尔曼说,“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孔子认为一个国家的存亡盛衰,“民信”比“足食”、“足兵”更重要。经过30余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的法制逐步完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渐渐深入人心。但在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各种矛盾日益凸显,许多群众“信访不信法”,司法的公信力正面临严峻考验,如何提高法院的公信力是今后一个时期必须要面对的重大课题。翟树全告诉我们,要想群众“信法”,执掌法槌、身穿法袍的法官必须信仰法律。法官信仰法律,树立“宪法法律至上”的理念和“公正为民司法”的宗旨,才会有对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才不会把法律和法官职业作为谋生手段和牟取不当利益的砝码,切实做到公正廉洁执法办案,“让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才能提升社会公众对法律的信赖,提高司法的公信力。

  从翟树全身上,我们看到了做一名好法官就要心系群众,和人民群众建立深厚的感情,用真诚和实干为民解忧。翟树全自1989年参加法院工作以来,始终工作在条件艰苦的农村法庭,牢记宗旨、秉公办案、清正廉洁、无私奉献,在那间简陋的审判庭里,他所审结的2400多件案子,调撤率达90%以上,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被当地广大群众亲切地称为“乡村法官”。他的事迹告诉我们,唯有心怀百姓,以群众的需求为出发点,以百姓的满意为落脚点,始终坚持为人民司法,才能赢得群众的理解、信任与支持,才能更好地推动审判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以人为鉴,可以明得失”。翟树全的先进事迹和精神为我们树立了一面镜子,在这面镜子面前,可以照出我们自身的不足,可以检验出我们是否真正做到了“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我们每个人都应该经常照一照,整一整自己的“衣冠”。

[责任编辑:朱诗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