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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联谭琳:完善立法加大对未成年人保护力度

2013-12-05 10:49:55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法制日报 

  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全国妇联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今天联合在京举办主题宣传活动。全国妇联书记处书记谭琳呼吁,严厉打击一切侵害女童的违法犯罪行为,完善立法,健全机制,加大对未成年人特别是女童的保护力度,加强对全社会的法制宣传教育,树立爱护儿童、教育儿童、保护儿童、为儿童做表率的良好社会风尚。

  谭琳认为,对儿童各种形式的暴力问题是全球性问题,是世界各国政府所面临的严峻考验,预防、制止和消除针对儿童的暴力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儿童权利公约》第一次把国际社会保障儿童人权的主张和信念变成各国政府的承诺和行动,要求各缔约国为儿童人权的保障承担法律责任。

  谭琳强调,“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我国宪法修正案,这就要求我们以宪法为基础,从人权的视角审视儿童所享有的权利和应当获得的保护。“儿童最大利益”应当也必须成为采取保护措施的首要原则。任何形式的身心摧残、伤害或凌辱,忽视或照料不周,虐待或剥削,包括性侵犯,都是侵犯儿童人权的行为,应当受到严厉谴责和相应处罚。

  谭琳介绍,全国妇联以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为基本职能,坚持将关注女童安全、维护儿童权益作为维权工作的重要内容,始终高度重视促进儿童保护工作,注重在源头开展调查研究,提出促进完善儿童保护相关法规政策的建议,在基层充分发动妇女之家、家长学校、基层维权站点和12338妇女维权热线等工作载体,宣传儿童保护的理念,传授预防儿童遭受侵害的知识,构建多部门合作的工作机制。同时,在个案干预中更多关注孩子的感受,尽力保护孩子的隐私,防止给幼小的心灵造成更多伤害。

  谭琳指出,我国儿童保护工作还存在不足。从观念上,“儿童优先”理念尚未在全社会得到充分理解和自觉实践;从机制上,维护未成年人权益的相关法律制度尚不健全,儿童保护的工作机制尚不健全。大量隐形的针对儿童的家庭暴力、校园暴力等现象没有被发现和报告,专业性儿童社工服务不健全,使受伤害儿童难以获得专业服务。(记者陈丽平)

[责任编辑:朱诗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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