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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让第一手经验“走出去”

2013-12-05 09:56:29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检察日报 

“我正在天津市检察院讲解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日前,广东省检察院案件管理处处长刘顺龙告诉记者,该省试点得来的“第一手”经验,正以多种形式“走出去”——除讲课外,还有同行到广东取经,有的向该省业务骨干寻求智力支持,有的业务骨干参与教材审核……

广东经验为何受青睐?“走出去”背后是怎样的努力?

深圳软件的“共享”

深圳市检察院包俊、李晓岚等检察官,在过去一年里,多次参与统一业务应用系统需求报告编写、测试测评等工作。

“之所以选我们,主要是因为我们参与了2006年以来深圳市检察院统一业务软件的研发、应用。”李晓岚说。

“深圳检察机关的业务软件,是全国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开发的重要基础。”刘顺龙说,高检院成立案管办后,该省推荐了深圳软件。2012年6月,高检院案管办、技术信息中心组织了40多名业务骨干到深圳市检察院调研考察软件。7月,高检院召开信息化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对深圳软件进行观摩讨论。会后经多方论证,高检院决定以深圳检察机关业务软件为重要基础,开发全国统一业务应用系统。

2012年9月,在广东省检察院、深圳市检察院的协助下,高检院组织从全国抽调的业务骨干、技术骨干,在深圳集中研发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在后续研发中,广东省检察院多次根据高检院安排,从深圳以及广州、惠州等地检察机关抽调业务和技术骨干参与其中。

“在高检院决定采纳深圳软件作基础后,我们提供了过去几年广东在信息化方面的全部经验。深圳市检察院检察长白新潮亲自组织领导,举全院之力,全面支持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研发。”刘顺龙表示,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也是该省提高办案质量效率、推动检察一体化改革的有利契机,“只有共享,才能实现信息化的最大效能。否则,各自为战,就只能是一个个难以发挥较大作用的‘信息孤岛’。”

“一把手”工程

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基础软件来自广东,今年1月,高检院选择试点省份时又选了广东。

对此,广东省检察院先后6次召开党组会、院务会,统一认识、部署试点。“这既是高检院交给我们的政治任务,也体现了对我省检察机关的高度信任和支持。”广东省检察院检察长郑红强调。

该院党组要求,要把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试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该院副检察长欧名宇、许达雄等多次带队到基层调研督促;争取到经费后,对基层检察机关给予了分级保护建设补贴。

9月18日,广东省检察院和韶关、河源、中山、广铁4个分市院及所属基层院共27个单位正式上线运行统一业务应用系统;9月24日,系统在广东全省全面试点应用。

“河源市检察院试点前,检察长亲自抓考核,让各科室负责人轮流操作演示,没人能蒙混过关。”河源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王丰达告诉记者,该院将试点工作打造成“一把手”工程,在规范执法、提高办案效率等方面成效明显。

10月18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在广东全省检察机关上线运行。

“现场+远程”培训答疑

“听说广东在试点中推行了远程培训、答疑平台,希望可以推广。”11月1日,在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部署工作会议上,多个省案管、技术部门有关负责人在分组讨论时这样表示。

刘顺龙介绍,该平台搭建在广东省检察机关内网上,由该院案管、技术部门共同负责答疑解惑。

在刘顺龙看来,广东的培训也很有特色。今年8月,该省检察院组建了50人讲师团,并结合该省实际编了教材。“培训时,用‘1+4’模式,一名老师主讲,4名老师操作,对每个业务条线都进行培训,共培训了900多名业务骨干。”

“试点中难免会遇到问题和困惑。我们反映后,省院会及时回复。”中山市检察院案管中心主任李丹告诉记者,该院已经向广东省检察院反映了30多个问题,均已得到妥善处理。(郑赫南 朱香山 韦磊)

[责任编辑:李家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