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下发通知部署今年12.4法制宣传日活动 全省掀起法制宣传“热”
成都检察院的检察官演绎法制小品 记者 曾晶菁 摄
新都城区黄桷树广场的宣传活动现场,小朋友们在“共建法治新都”宣传横幅上签下自己的名字 记者 胥辉 摄
近日,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法建办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全省开展2013年“12.4”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就全省今年“12.4”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作了安排部署。昨(4)日,全省各地围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的主题,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
根据安排,今年宣传活动的时间从11月中旬开始到12月中旬结束。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行业要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反对铺张浪费,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法制宣传活动部署
时间安排:
11月中旬开始,12月中旬结束
宣传重点:
党的十八大精神、宪法相关内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与保障和改善民生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民族法律法规
宣传形式:
●通过四川司法官方微博和各地普法官方微博、微信等,征集主题帖文
●通过各级普法网站、政府官网等开展宪法和法律知识学习宣传活动
●在中小学开展“宪法进课堂”活动
●服务工作者深入基层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活动
成都现场
镜头一 “坝坝会”
检察官扮包公演小品
点位:成都市检察院
“这是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不适宜公开审理。”舞台上,一名身着制服的检察官“穿越”回宋朝,向在大堂审理案件的包公建议道。昨(4)日,成都市检察院“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法律服务走基层活动在成都市双楠街道碧云社区武侯广场举行,检察官用小品形式演绎了真实案例,并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
成都市检察院在活动现场还摆放了12个宣传展板,以漫画形式向群众介绍检察机关职能和案件管辖范围等,并为过往群众答疑解惑。 记者 曾晶菁
镜头二 “地铁行动”
“普法小红帽”进地铁
点位:成都市司法局
4日上午,成都市司法局、共青团成都市委及成都地铁传媒有限公司联合开展“普法小红帽——地铁行动”法制宣传活动。30名志愿者头戴小红帽,身穿带有活动标识的蓝色马褂,在地铁车厢内向市民发放法律知识小卡片和宣传手册。
活动还在人流密集的天府广场、人民公园、春熙路、省体育馆、世纪城的地铁站内,设置了法律知识有奖问答环节,路过的市民只要回答对了志愿者提出的问题,就能获得一个小礼品作为奖励。许多市民都表示,学到了很多法律知识。
记者 曾昌文 实习生 姚静珂
镜头三 微博抢楼
一句话评论赢礼物
点位:成都武侯区法院
“‘12·4’法制宣传抢楼活动开始了!凡关注‘武侯法院’官方微博的朋友,请在本微博下以‘一句话守法宣传’为主题进行评论。抢到第1、24、60楼的朋友可以获得我院赠送的惊喜礼物一份。注意:评论可以是一句话也可以是一段感悟,要围绕‘守法’这一主题。”
昨日上午10:00,成都市武侯区法院官方微博上发布了这样一条关于法制宣传抢楼活动的微博。“法律不能是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懂法,守法就是保护自己,保护他人”……形式新颖、加上礼物的诱惑,这条微博引发了众粉丝积极地“抢楼跟帖”。
记者 开永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