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13个“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到来之际,最高人民法院举办了主题为“庭审零距离”的公众开放日活动,这是国家最高审判机关连续第五年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走进最高人民法院的社会公众,旁听了由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大法官亲任审判长审理的一起不正当竞争纠纷上诉案,还受邀观看了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法官宣誓仪式。
大法官庭审的全媒体公开、法官宣誓仪式等公众开放日活动,具有向全社会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特殊意义。据不完全统计,全国有800余个法院在这一天同时举行公众开放日活动。
同是这一天,由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与中央电视台共同主办的“法治的力量——2013年度法治人物”颁奖活动盛大开幕。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法官陈光昶当选2013年度法治人物;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原院长陶蛟龙当选年度致敬英雄。这是对获奖者个人的肯定,也是对人民法官和法治力量的褒奖。
通过全国法制宣传日、公众开放日、年度法治人物颁奖等活动,社会各界人士走进法院,与法官零距离接触,零距离感受庭审活动,有助于增进社会公众对法院工作、对法官群体的了解、理解和信任,对于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和实践过程更容易达成共识,进而形成助推法治中国建设的强大动力。
今年全国法制宣传日的主题是“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法治建设发表重要论述,丰富和发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提供了强大的理论指引和思想武器,标志着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进入新的阶段。人民法院作为推动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要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以受表彰的法治人物为楷模和动力,在司法实践中,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弘扬法治精神、凝聚法治力量,共筑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伟大中国梦。
弘扬法治精神、凝聚法治力量,要深刻融入党的全面深化改革精神。不久前闭幕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人民法院要着眼于党和国家工作全局,弘扬、践行宪法基本原则和精神,在全社会推动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要着眼于支持和监督依法行政,切实加大司法审查力度,促进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促进领导干部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要着眼于加强法律实施,推动形成依法办事、依法化解矛盾的良好社会心理和公民素养,形成人们不愿违法、不能违法、不敢违法的法治环境,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
弘扬法治精神、凝聚法治力量,要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当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如火如荼,人民法院要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法的作用、法的力量;要坚定不移地推进司法公开,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要用群众语言、以群众便于接受的方式去回答和处理问题,让群众听得清楚、听得明白、听得亲切。
弘扬法治精神、凝聚法治力量,要切实适应媒体传播格局的变革。随着新兴媒体的发展,媒体传播格局正发生深刻的变革。人民法院既要发挥好大众传媒的优势和作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开展宣传,同时也要注重发挥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传播优势,客观及时全面地公开人民法院工作信息,提高活动的公众参与度,扩大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要通过庭审公开展现人民法院维护司法公正、依法保障人权的实际行动,通过公正廉洁的司法裁判展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通过公正高效的执行维护国家法制的尊严和权威,不断在司法实践中加强法制宣传,用实际行动赢得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提升司法公信,维护司法权威。
弘扬法治魂,共筑中国梦。“12·4”全国法制宣传日,让我们又一次感受到法治的力量,感受到建设法治中国的历史责任。建设法治中国,要求我们必须坚持中国法治道路、弘扬中国法治精神、凝聚中国法治力量,为实现中国梦而不断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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