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日起,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将在我省三级检察院全面同步上线运行。昨(3)日,省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部署应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省检察院检察长邓川在会上指出,要全力推进该系统的部署应用,以科技信息化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
全国首批 有效避免暗箱操作
据悉,四川是在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部署工作会议之后,首批在全省范围上线运行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省份。该系统将15项检察业务细化为129种业务类别、180条办案流程,并对重要程序设置了节点控制,将执法规范的“软约束”固化为网络运行的“硬要求”,将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有效避免暗箱操作。同时,也有利于提高各级检察院的办案质量和审查效率,敦促办案人员在规定的期限、节点内处理案件。
全程监管 办案有了“监示器”
会上,省检察院检察长邓川指出,自此时间节点开始,新受理案件一律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办理,之前已经受理但尚未办结的案件,仍按照原有方式在法定期限内办结。这套系统为执法办案工作安上了“监示器”,装上了“放大镜”,实现全程管理、动态监督。信息填录坚持谁受理谁录入、谁办理谁录入、谁审核谁录入、谁审批谁录入、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
提高效率 实行“三色灯”预警
业务系统实现了案件信息从基层检察院到最高检察院的四级联通。“以前,办案过程只有承办人员自己了解,对案件办理只能事后监督。今后,鼠标一点,案管部门和相关领导就能对任何一个办案环节进行实时监控。”省检察院案管办主任李鹏飞介绍说,业务系统还对办案期限设了“红绿灯”提醒,绿灯表示案件办理正常,黄灯表示案件即将到期,红灯是超过办案期限,案件的文书就会锁定,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据山东检察机关反映,试点使用该系统后,职务犯罪案件办案周期平均缩短5至8天,审查逮捕案件平均缩短1.5天,公诉案件平均缩短8至10天。
据悉,省检察院要求,12月6日起,凡是未从初始阶段纳入业务系统运行的非绝密级案件,一律不审批、不讨论、检委会不研究、上级院不考核。(记者 曾晶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