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参观“复兴之路”展览时提出了中国梦,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闭幕会上系统阐释了中国梦的内涵。他指出:“中国梦归根到底是人民的梦。”中国梦的内涵是开放的、多元的,既包括了民族复兴、国家强盛之梦,也包括生活幸福、人生出彩之梦。虽然中国梦的内涵并没有一个一成不变的答案,但毋庸置疑,中国梦蕴含着一项中国人共同的追求——保证人民群众平等参与、平等发展之权利,实现人民群众追求公平正义、自由和尊严之梦想,即法治的中国梦。

精神追求:法治精神是中国梦实现的内在动力

在法治中国梦的实现过程中,国家强制力只起到防御性保护的作用,而全社会所形成的法治精神,即人们对法律自觉的认同和推崇才是实现良好法治氛围的内在动力。这种精神气质源于社会公众普遍的价值情感和意识,深刻地反映了中国梦的法治意蕴。

法治中国梦包含善法之治、良法之治。全面反映社会公众意志,以人民的共同理想及人的尊严和权利作为展示内容的法律,能使人们认识到法律是“自己的法律”,从而产生对法律的认同和信仰。

法治中国梦包含法律至上的观念。树立法律的绝对权威,营造良好的法治大环境是实现法治中国梦的第一步。只有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严格规范和制约行政机关的权力,让公平正义的法律精神贯穿于法治建设的每个环节,才能让法治观念得以确立,提升人民对法的尊敬与信赖。

法治中国梦包含权利意识的唤醒。法治中国梦应当把最大限度地实现人的权利作为一种文化,用权利文化来滋养我们的制度。当规则由外在的影响转化为内心的体验,逐渐形成一种法律意识和法律情感,当法治情怀、权利意识逐渐渗透到人们的血液中,成为人们稳定的生活方式,当人们真正认识到法律赋予的权利,认同法律创设的义务,法治便不再是梦想,而切实成为保障“人民共享人生出彩机会”的基石。

价值追求:法治原则是中国梦实现的坚实基础

实现法治限制公权、保障私权的责任和使命,是法治中国梦的价值追求,它全面反映了法律的理想与目的,是实现中国梦的坚实基础。

法治中国梦要求法律限制公共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让公共权力成为一种“宪法权力”,保证国家的一切公共权力都源于法律,并最终受制于法律,是人类政治实践合规律性、合目的性的必然结果,也是政治文明的重要标志。

法治中国梦要求法律保护公民权利。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了公民的权利,给国家权力划定了明确的界限。让公民的权利在法律的充分保护下避免公权力的侵扰,是法治中国梦的应有之义。

实践追求:完善法制是中国梦实现的稳固保障

仅有理想的法治价值,而缺乏彰显法治价值的载体,法治梦想仍是难以实现的。价值与实践的统一,才有良好的法治。法治的实践追求包括:法制的统一性、规范的有效性、司法的独立性和执法的公正性等等。

法治中国梦追求立法统一。立法统一是完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前提要求。法治社会的法律应当是一个形式科学、结构严谨、和谐统一、完善且完备的体系。构建这一体系的关键在于切实保障宪法作为根本规范的最高效力,对立法冲突加以制度化地整和,及时进行法律清理工作,切实地发挥宪法在国家法律规范体系内的最高协调作用,从而实现法律在规范层面的统一。

法治中国梦追求司法民主和司法公正。其包括三方面含义——一是司法权只能由国家专门司法机关行使,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行使司法权;二是司法机关在司法活动中依法独立行使司法权,其他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干涉;三是法官在审理案件时能够独立作出判断,既不受诉讼当事人意见的支配,也不受政府权力和公众舆论的控制。

法治中国梦追求执法公正。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一项核心内容,而执法公正则是依法行政的价值目标和重要体现。执法公正是指执法行为的过程和结果遵循和体现了公平与正义的原则。具体而言,执法公正包含了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两方面的基本内容。针对社会上“执法不公”的现象,我们应当通过规范行政执法制度,提高执法人员法治观念、专业素质和执法能力等措施,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保障公民的民主权利。

党的十八大把“法治”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一大要素,并将其定位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这意味着,我国法治进程即将迈上新的台阶: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包含法治精神、法治原则和完善法制的法治之梦必将成为中国梦实现的强大助力。 [详细]

一五普法(1986—1990年)

重点对象:工人、农(渔)民、知识分子、干部、学生、军人、其他劳动者和城镇居民中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

主要内容: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婚姻法、继承法、经济合同法、兵役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二五普法(1991—1995年)

重点对象:县团以上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军高级干部;执法人员,包括司法人员、行政执法人员;青少年,特别是大、中学校的在校生。

主要内容:学习宪法、行政诉讼法、义务教育法、集会游行示威法、国旗法等以及其他专业法。

三五普法(1996—2000年)

重点对象:县团级以上领导干部、司法人员、行政执法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青少年。

主要内容:学习邓小平同志关于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理论;开展宪法知识和公民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基本法律知识以及与维护社会稳定有关的法律知识教育;着重抓好市场经济法律知识的普及。

四五普法(2001—2005年)

重点对象:各级领导干部、青少年学生、企业经营管理人员。

主要内容:继续学习邓小平同志关于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理论;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以及与维护社会稳定有关的法律知识等。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即12月4日,作为每年一次的全国法制宣传日。

五五普法(2006—2010年)

重点对象: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

主要内容:通过开展“法律六进”(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和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以及法治文化建设,全面提升法制宣传教育的文化品位和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六五普法(2011—2015年)

重点对象: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领导干部和青少年是重中之重。

主要内容:突出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深入学习宣传促进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等。

 “12.4”法制宣传日是怎样来的

我国现行宪法于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同年12月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公布施行。2001年经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中确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即12月4日,作为每年一次的全国法制宣传日”。

法治精神的实质是形成全民的法治共识和法治文化,成就“服从规则治理的事业”。

法治精神的核心内涵

如果说法治意识具有全民属性,法治理念更抽象,更多指向执政者。如果说法治思维是法治理念的具体化,法治文化则是法治精神的落脚点。从“文件的法治”到“文化的法治”,正是中国法治进程的概括。

法治精神是将法的内在道德和外在道德均衡一体的实践过程。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是动态发展的,其实质和要旨与人类法治文明的一般要求并不冲突。

在法治中国建设中贯彻法治精神

在法治中国建设中,既要坚持法治精神的一般要求,更要体现中国法治的独特实际要求。人的全面自由发展是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终极旨归。积极正义与普遍平等是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基本特征。全面实现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发展要求。

法治中国建设可以从培育法治精神、彰显法治文化的视角切入:第一,通过公众参与和专家调研,形成“法治中国”的总体发展报告,对法治的发展功能加以总结和反思。第二,在经验和理论条件充分具备的前提下,开展“法治中国发展指数”的专项评估。第三,围绕法治精神,启动中国法治文化资源的保护和发扬工程,对传统法律资源加以专项整理、研究、宣传、转化。 [详细]

保障宪法实施是“最重要路径”

“12·4”法制宣传日,也是我国现行八二宪法的实施日。记者统计,2001年以来的13个法制宣传日中,有6次的主题与“宪法”相关。

《决定》提出“宪法是保证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的根本法,具有最高权威”、“进一步健全宪法实施监督机制和程序,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决定》是一个伟大的、有重大历史意义的文件,《决定》对宪法的强调体现了法治的进步。没有宪法法律的保障,中国梦是难以实现的。”许崇德表示,保障宪法实施,是实现中国梦最重要的路径,也抓住了依法治国的根本。

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龙头环节”

“所有重要的制度最终都以法律来体现。三中全会提出的完善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其重要载体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而立法是法治建设的源头环节也是龙头环节,龙头起来了,龙就腾飞了。”当前和将来一个时期,立法要围绕十八届三中全会的改革措施,为引领、推动和保障改革发挥重要作用。

让“公开公正”增加民众福祉

“审判文书在网上公开,能让群众随时随地查询,是一种法治的进步。”12月2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曾香桂告诉记者,这种“公开”有利于消除人们对司法机关的“神秘感”。

“公开公正”也是人们对行政执法的期待。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雷晓凌告诉记者,今年8月她参加了广东省湛江市的餐饮行业整治执法检查。“最大的感受是经营更规范了。执法部门对食品卫生检查常态化,对仓储、销售等各个环节监管都比较到位。”雷晓凌表示,行政执法机关着力厘清执法机关职责权限、整合执法主体,相对集中深入推进综合执法正在日益见成效。

“领导干部应带头提高法律意识”

一些领导干部在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用行政思维解决问题的习惯还在,所以,领导干部应带头学会运用法律方法、法治思维。其中,法治思维是最重要的。

公众要有“底线思维”,即遵守法律规定的行为界限,不逾越、触碰法律底线,在生活中信仰、尊崇宪法法律,绝不践踏、藐视法律,绝不凌驾于法律之上。“有了信仰基础、道德基础、社会基础,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才能一体建设,中国梦才能最终实现。”梁鹰说。 [详细]

积极培育和践行法治价值观

践行法治为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提供法治思维和规则意识,而将法治纳入核心价值体系一体建设、协同推进则能实现相互促进,达到整体最优。唯有坚定法治道路,弘扬法治精神,凝聚法治力量,才能为实现伟大中国梦保驾护航;只有系统性激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正能量,才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详细]

 历年法制宣传日主题

2001年:增强宪法观念,推进依法治国

2002年:学习宣传宪法,推进民主法制建设

2003年:依法治国,执政为民

2004年: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制观念

2005年: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社会

2006年:落实五五普法规划,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2007年:弘扬法治精神,推进依法治国

2008年:弘扬法治精神,服务科学发展

2009年: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2010年: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和谐

2011年: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2012年: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科学发展

2013年: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

“中国梦·法治路”系列述评

—— 平安是一切美好生活的序幕

—— 高扬权利方能托起中国梦

—— 全民护法是达至法治中国的最强大力量

—— 公平正义铺就美好中国梦的底色

—— 法治是照亮小康通途的指路明灯

—— 消弭隔阂互助友爱圆和谐之梦

—— 尊重契约崇尚规则构筑诚信中国

—— 激活“生态自觉”建设美丽中国

—— 法治为文化强国点亮希望的灯

—— 依法行政为实现中国梦护航

 

依法治国是“中国梦”实现的条件和保障

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宪法在一国范围内必须有最高的权威。

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执政党依法执政。

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政府依法行政。

依法治国必须坚持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

依法治国必须完善人权保障制度,保障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依法治国必须严格治理腐败,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

以上这些均是依法治国在中国发展现阶段的必然要求。在中国实现这些要求是我们这一代法律人的“中国梦”。毫无疑问,我们这代法律人的“法治梦”也必然是全中国13亿人民的“中国梦”的组成部分,而且“法治梦”的实现同时是整个“中国梦”实现的基本条件和保障。 [详细]

在法治观念上,养成全民、全社会尊法护法守法用法意识与习惯

当前,我们依然要进一步克服法律工具主义与法律虚无主义思想,继续推进依法行政与依法执政的深入进行,要强调领导干部的带头尊法护法守法用法意识。做到人人都是法律的臣仆,人人都对法治有敬畏之心、忠诚之感、守护之责。

在法律价值上,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促进公平正义的实现

法治乃规则之治、良法之治。当前,社会不公平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有些还很突出甚至还很严重,这些现象的形成虽然有众多的历史原因,但已经成为当前影响社会公正、人民幸福的主要因素。

在制度建设上,要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

权力的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是民主法制建设中的重要内容,也是我国法治建设中的薄弱环节。为此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确保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

在具体内容上,要进一步加强公民权利保障

进一步推进依法执政与其他制度建设,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实现以权利制约权力。

在法治建设的重点环节上,要加强宪法与法律的实施,以促进法治的深入进行

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依法执政的重点就是依据宪法与法律治国、行政与执政。目前我国宪法中规定的一些重要制度尚没有得到有效的实施,如我国现行宪法中规定的宪法解释、宪法监督、特别调查委员会等制度,这些制度需要通过适当的时机与方法予以“激活”,以推进宪法和法律在现实生活中的有效实施。 [详细]

“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是今年法制宣传日的主题。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梦离不开法治的保驾护航。树立法治意识,培养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中国,我们的中国梦就在不远的前方。

策划/李家亮 (中国长安网出品)

[责任编辑:李家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