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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指数关乎每一个案件当事人的感受

2013-12-04 09:56:42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检察日报 

当人们谈到公平正义的时候,总是将其与具体的事例联系在一起,来评论公平和正义在该事例中得到体现或是缺失。发生在社会上的许多事件、案件,都在考验着公平和正义的标准,以及公平和正义是否真正得以实现。

司法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屏障,是人们对于公平正义的最后依靠。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需要司法者对每一个司法案件都能够秉公司法,使人民群众从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决定》一公布,各地司法者就在他们的博客、微信当中表达对司法改革内容的兴奋与期待,此次确立的司法改革方向将有利于司法公正与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记者与国家检察官学院河南分院副院长、全国检察业务专家田凯,北京市高级法院行政审判庭法官、法学博士刘行进行了对话。

记者:请问你们所理解的下一步司法改革的方向有哪些?

田凯:通读《决定》,对下一步司改我的理解有五个方向:一是去地方化。司法权作为中央事权,应当由中央统一行使,不能因为地方化分割国家权力。二是去行政化。司法权作为判断权,应当让审查事实和证据的法官和检察官有裁判权,强化他们的权力和责任,减少行政审批,这是符合司法规律的。三是专业化和职业化。司法官员要统一招录、逐级遴选、有序交流,同时完善职业保障,这是司改的关键。四是公开化,推动公开法院生效裁判文书,有利于统一公正执法。五是民主化,广泛实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制度,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渠道,更加有利于保障司法公正。

刘行:我的理解是,通过内外同步改革,即外部的司法公开,内部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实现让外部推进内部权力和责任的统一、审者和判者统一的目的。通过由近及远的改革,近的是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既能解决目前的问题,也在围绕长远的目标推进——司法权作为中央事权,应当由中央统一行使。

记者:作为司法者,您最关注的改革是什么?

田凯:我最关注的改革就是司法官员的职业化和专业化问题。我们的司法官员目前没有实行分类管理,没有落实职务晋升的司法属性标准,没有健全良好的职业培训,没有强有力的职务保障,所以,在这方面既要稳健,又要加快进度。解决了人的问题,其他相应的改革都会得到推动。

刘行:我最关注的是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一是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地方化是个问题,但是内部权力运行机制好的话,则可以稀释地方化的不利影响;二是内部运行机制改革,要让法官和检察官真正有职业的尊荣感,我觉得这是比职业保障制度更重要的核心制度。

记者:这些改革方向将怎样有利于实现与保障社会公平正义?

田凯:《决定》指出,要保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公正是这次司法改革的目标,依法是公正的基础,独立则是公正的保障。这些措施无论是去地方化还是去行政化,都是强化审判权和检察权的独立性。职业化和专业化则是队伍建设的方向,独立行使权力需要高素质的司法队伍,否则危害更大。此外,司法的民主化和公开化都是通过民众的有序参与,通过阳光化强化了司法公正的实现。

刘行:绝大多数案件都在基层,基层法院的工作距离群众最近。如果基层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审理公平公正,在基层法院打官司的当事人能够在每一个案件当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整个社会的公平指数就会提高。在改革当中,内因起决定作用,外因也很关键,司法公开可以倒逼内部的运行机制改革和司法公正实现。司法改革的短期目标和长远目标可以相结合,核心就是要遵循司法规律。

[责任编辑:李家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