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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厦门两级法院:常态化开放 全程化公开

2013-12-04 09:29:54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常态化开放 全程化公开

  ——福建厦门两级法院司法公开见闻

  在厦门中院组织的法院开放日活动中,受邀市民参观法院立案大厅。周赞马 摄

  记者亲历

  10月28日上午9:00,在福建厦门著名的风景区鼓浪屿,一场别开生面的“庭审”正在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鼓浪屿人民法庭内进行。与众不同的是,这场“庭审”的法官和唇枪舌剑进行激烈辩论的当事人双方,都是由游客扮演。而旁听人员来自社区居民、厦门大学法学院学生和鼓浪屿上的游客,约有60余人。

  这是思明法院精心打造的“公民司法体验基地”里的一个场景。

  每天都可来体验

  “基地由鼓浪屿法庭改造而成,每个工作日公民来到基地都可以旁听庭审、模拟庭审,还能体验运用声、光、电科技手段设置的诸多项目,从而让民众增进对司法工作的了解,增加司法的透明度和亲和力。”思明区法院副院长张嵘边走边介绍说。

  “法官事先对庭审程序和方式进行了指导,第一次在真实场合上参加法院的模拟庭审,感觉我们的审判方式跟以前在电视剧上看到的挺有差别,很长见识。”来自内蒙古参与了模拟庭审的游客小钱兴奋地说道。

  在司法体验基地的另一侧,一场以“品法”为主题的视频片刚放映完。“长这么大,第一次了解到我国还有这么悠久的法制历史。”来自鼓浪屿街道的小王感慨地说。

  接着的是“3D司法体验”,通过3D取像功能和三维虚拟成像技术,让参观者置身于真实的古今中外审判场景,体验厦门法院审判的典型案件和古今中外著名的庭审。

  10∶30,记者来到基地后侧的“司法馆家”工作室,法庭的法官正在调解一起案件,几位居民和学生在旁听。“虽然我租了你的房子,但是我本意要开家庭旅馆,你又不让我装修,我怎么做生意?”一位中年男子激动地说。

  “合同规定不能改变房子结构,你现在装修破坏了房子结构。”一位头发花白的老人大声回应道。

  “这个案件是洪某租赁了柯某在鼓浪屿上的别墅经营家庭旅馆,在装修过程中与柯某发生纠纷,柯某依据租赁合同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收回房产。”鼓浪屿法庭庭长江玉华告诉记者。

  “‘司法馆家’工作室,是思明法院与鼓浪屿‘家庭旅馆’行业协会合作开设的,便于解决辖区内的居民纠纷。”张嵘介绍说,“同时,也让来基地的体验者零距离旁听和感受法官办案的过程和技巧。”

  月月都有开放日

  10月29日上午8:00,记者来到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大楼前,看到来自政府、银行、中小微企业的公众代表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在法院工作人员的引导下,陆续走进审判法庭。

  他们是应邀参加以促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为主题的法院开放日活动的。

  8∶30,2号审判法庭内,30余名代表旁听庭审。担任审判长的是位女法官,她敲响法槌,宣布开庭。这是一起股权转让纠纷案件,双方都是中小型民营企业,原、被告双方都派企业的经理和律师出庭,各自的代理律师在审判长的引导下有条不紊地举证、质证。代表们神情专注,有的代表还在笔记本上记着什么……

  9∶30,庭审调查阶段结束。审判长结合当事人双方的举证、质证情况及当事人的诉辩意见,梳理归纳出双方无争议的事实。这时,旁听席上几位人员互相对视了一下,露出赞许、钦佩的目光。

  10∶00,审判长敲响法槌,宣布休庭。“太神圣了,很庄重,让人不由自主对法律产生敬畏感。”走出法庭,一位人大代表心情还有些激动:“审判长控制庭审节奏、驾驭庭审的能力很强。”

  来自企业界的林先生说:“这是我平生第一次来法院,第一次旁听案件,庭审在审判长的指导下很有秩序。这个案件非常典型,反映了目前大环境下中小微企业生存发展的困境,法院选择这个案件作为公开庭非常有现实意义。法院这么关注中小微企业的生存环境,这点让我们民营企业非常感动。”

  接着,市中院民二庭的法官们与参加开放日的代表,围绕如何改善中小微企业的生存环境、解决中小微企业在商事审判中面临的困境等热点问题展开座谈,与会的各界人士从各自专业领域提出了很多有见地的建议。

  “我们完善司法公开的常态化机制,结合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每月有针对性地开展主题开放日活动。”厦门中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陈辉告诉记者,“今年以来,厦门中院面向社会公众已先后举办了‘妇女合法权益保护’、‘知识产权保护’、‘二手房买卖法律风险及防范’、‘减刑假释巡回法庭开放’、‘涉外商事审判司法理念传播’、‘涉台审判’等专题开放日活动。”

  全程晒在阳光下

  下午4∶00,记者驱车赶往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到达时已近下班时间,本想当事人应该不多了,不料走进“阳光执行大厅”,却是一番热闹景象。

  “阳光执行大厅”设在立案大厅左侧,一溜儿分布着6间工作室。记者看到每间执行室里都有当事人在咨询或办理有关手续。有的当事人在电子触摸屏上查询案件信息。

  “设立执行大厅,当事人只要一进法院大门就能找到执行员。”同安法院副院长曾水泽介绍说,“推行执行全程公开,执行案件从立案到终结程序的信息,当事人都可以从系统上查到,让整个执行过程晒在阳光下。”

  来前就得知同安法院今晚有一次夜间执行行动,记者想跟随感受一下。

  晚上7∶00,夜幕降临,华灯初上。全体执行人员整装待发,本次执行行动还邀请了同安区的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村镇的群众和申请执行人见证及监督执行过程。

  记者上了车子。在车上,执行局柯凉水局长向记者介绍,这是起民间借贷案,被执行人李某推说生意失败借钱不还,甚至跟执行员玩起“躲猫猫”,几次上门都扑了空。“我们查了银行账户,里面确实没钱,不过他有一辆车,今天看看能不能把车扣回来!”

  敲开门,李某显然对执行人员的突然出现倍感意外,但仍坚称自己没钱还。看到执行员手里拿着相机,还口出恶言并欲出手抢夺:“拍什么拍!不要拍!”眼见释法说理效果不显,柯凉水亮出“杀手锏”,说明扣车事宜。这下,李某终于服了软,同意跟执行人员到法院解决问题。

  突击执行结束已是晚上8时许,可行动组一行人的脸上却难掩兴奋:“不错,今天又啃下个骨头案!”

  据悉,同安法院“阳光执行大厅”启用以来,累计接待群众3400余人次,有效缓解当事人对立情绪,执行投诉率下降20.7%。

  当事人说

  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公众参与旁听法院案件庭审,参加法院开放日,这对于法官谨慎行使司法权,慎重对待当事人的意见有积极的意义,也促使法官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更加慎重,同时有助于我们对司法的了解。

  ——厦门市政协委员、法院廉政监督员 丁炯淳

  (记者 何春晓 通讯员 刘 宏 杨长平 洪秀娟)

[责任编辑:朱诗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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