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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荥阳法院多项措施措施强化诉前调解

2013-12-03 17:18:27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河南长安网 

    近年来,荥阳法院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牢固树立司法为民意识,坚持化解矛盾关口前移,以诉前调解工作为重要抓手,努力探索“便民、高效、成本低”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及时化解了当事人的矛盾,有力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一是强化诉前调解意识,配强诉前调解力量。由于诉前调解在化解矛盾中具有高效便民、成本较低、繁简分流的独特优势,要求法官切实增强诉前调解意识,对于适合运用诉前调解程序更利于化解纠纷的,尤其是涉及群体性、矛盾易激化的纠纷,积极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诉前调解程序解决。同时,成立了诉前调解工作室,挑选办案经验丰富且富有调解经验的法官和人民调解员充实到诉前调解队伍中,并积极组织对来自基层人民调解员的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调解技能,进一步壮大诉前调解力量。

    二是拓宽诉前调解网络,形成化解矛盾合力。在充分调动法院内部调解力量的同时,加强与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社会组织以及基层调解组织的对接,努力形成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大调解”机制。通过法官与工会、妇联、公安派出所、交巡警、司法所等单位建立的和谐共建机制,有效化解婚姻家庭、民间借贷、劳动争议等矛盾纠纷,进一步提升案件调处的效果;对于征地、拆迁等矛盾易激化案件,积极争取辖区党委、政府的支持,努力形成解决矛盾的合力,力求妥善化解矛盾。

    三是规范诉前调解行为,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在严格执行上级法院对诉前调解规定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诉前调解流程管理和节点控制,并将诉前调解工作纳入审判管理范畴,健全对诉前调解工作的监督和考核机制。同时,积极开展“集中清理诉前调解案件”活动,对当事人不愿意诉前调解或者调解不成的,及时进入立案审查程序,并认真总结诉前调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提出针对性的整改措施,不断完善诉前调解工作机制,实现诉前调解案件的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管理。

    四是注重诉前调解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程度。依托诉讼服务中心职能,充分利用诉讼引导、电子显示屏、宣传展板等形式,加强对诉前调解规定及其优势的宣传,增强当事人对诉前调解工作的认识。同时,积极组织法官开展“法律进社区”、巡回审判等活动,通过举办法律讲座或者以案说法等形式,让基层群众近距离感受诉前调解带来的便利。并加强与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的宣传策划,精心选取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且诉前调解效果好的案件,进一步扩大社会影响力,切实增强诉前调解宣传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闫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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