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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市渭源县法院“阳光司法”促公正

2013-12-03 16:41:09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甘肃长安网 

    今年以来,定西市渭源县法院以深化“司法六个公开”为抓手,通过一系列制度和举措,大力推进“阳光司法”工程建设,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赢公信,取得显著效果。

    阳光立案 打造便民窗口

    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在诉讼服务大厅设置了导诉服务、信访接待、材料收转、立案审查、立案调解、司法救助六个功能区,优化和提升司法服务。公开人民法院受理案件范围、立案条件、办案流程、诉讼收费办法等,对立案材料当面审查,当日转送业务庭室办理。立案时逐案发送《诉讼风险提示书》、《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须知》等,对案件当事人进行必要的诉讼指导;发送《廉政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公开举报邮箱、举报电话,告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法官、合议庭成员等信息,主动接受廉政监督。同时,所有案件立案时均录入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方便审管部门和院领导对案件办理情况的监督。

    阳光庭审 确保审判公正

    对于法律规定应当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审理,并提前三天发布开庭公告,方便群众旁听;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案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严格遵循庭审程序,规范庭审行为,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各项诉讼权利,做到当庭公开举证、质证,当庭评议案件,努力提高当庭宣判率。建成标准化数字法庭1个,实现了庭审实况的直播、点播和同步录音录像,为事后查证、观摩、评审提供了客观翔实的资料。

    推行“车载法庭”,加大巡回审判力度,将法庭搬到农家院落、田间地头、社区学校,在方便当事人参与诉讼的同时,将庭审置于群众的直接监督之下,确保案件公正审判。提高案件陪审率,保障人民陪审员代表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监督司法,打造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司法为民形象,发挥陪审员特有的司法效用。2012年以来,渭源县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刑事案件陪审率达到76.2%

    阳光执行 树立司法权威

    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法律禁止公开的信息除外,将案件执行的各个环节和有关信息依法公开,让当事人对执行立案标准、收费标准、执行风险、执行主体、执行依据、执行进度、标的物处理、执行款兑付、执行结案方式等有一个清晰准确的认识,必要时邀请当事人参与执行全过程,亲临执行现场,消除误解和疑虑。

    阳光听证 实现良性互动

    推行听证公开,将公开听证制度引入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审查和强制执行程序,努力提高工作透明度,避免暗箱操作。听证过程严格依照程序进行,先由异议申请人提出相关证据并阐明异议意见,异议相对人逐步进行质证,最后双方再展开充分的辩论,最终查明问题、缓解矛盾,促进案件公正处理。

    阳光文书 提高审判质量

    严格规范裁判文书制作格式和要求,确保裁判文书做到说理公开、裁判公正。推行文书公开,制定了《裁判文书上网发布管理办法》,除了法律规定的不予公开的情形外,其他生效裁判文书全部上网发布,拓宽了监督渠道,强化了外部监督。

    阳光审务 接受社会监督

    充分利用信息化建设成果,推进审务公开。案件受理后,法综系统会自动生成一个案件查询码,当事人凭借此码可在查询机上随时查询案件进展情况以及相应法律文书,同时将所有在办案件信息在诉讼服务大厅的LED显示屏上进行公开,让当事人打明白官司。定期举办“法院开放日”活动, 使法院各项工作更加贴近民生、关注民生,拉近法院与老百姓的距离,密切法院和社会各界关系,增进了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理解支持,助推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

[责任编辑:闫天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