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牟利为目的,韦某从网上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2000多万条,并多次转手出售获利30余万元。近日,甘肃白银市平川区法院对被告人韦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案一审宣判,判处被告人韦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据了解,这起案件是2009年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订后,甘肃首例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案件。
7月10日,白银市平川区一名参加“甘肃省2013年大学生进村进社”考试的考生报案称,有人在网上出售此次考试的考题和答案,他花了1万余元,但没有拿到题和答案。7月12日,平川警方奔赴湖南怀化市,一举捣毁电信诈骗窝点两处,打掉诈骗团伙一个,抓获犯罪嫌疑人7名。
经初步侦查,犯罪嫌疑人紧盯全国各地的各类招生考试,以在互联网上兜售考前、考中答案为由,实施诈骗活动。此案涉及甘肃白银、兰州、天水、庆阳、嘉峪关、张掖、酒泉、平凉、陇南及省外陕西、宁夏、北京、江西和江苏等地。
进一步深挖后得知,该团伙用来诈骗甘肃考生的个人信息是通过互联网上购买所得。9月2日,在天津市公安局的配合下,犯罪嫌疑人韦某被抓获,现场查获作案用的笔记本电脑、手机、银行卡等物。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韦某供述其自2012年8月开始从事网上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并多次转手出售,约有2000万条信息,累计出售收入30余万元。9月22日,专案组民警顺藤摸瓜,在山东青岛平度市将另一名QQ昵称叫“荷花仙子”的犯罪嫌疑人韩某抓获,从其笔记本电脑内发现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达3000万条以上。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韦某于2012年8月在互联网上从韩某处免费获取了河南高考考生的个人信息。2013年韦某以牟利为目的,通过韩某等人购买或交换获取了2013年甘肃省公务员考生信息、2013年全国司法考试47万考生信息、2013年全国10多个省份建造师考试考生信息、2013年全国会计职称考试考生信息等全国各省各类考试考生信息,并通过其昵称“蕓工作室”的QQ,将获取的上述部分信息出售给王某、曾某、宋某(均另案处理)等百余人,从中获利30余万元。被告人韦某被抓获后,向公安机关提供了韩某的相关信息,协助公安机关将韩某抓获。同时,被告人韦某主动退还非法所得163400元,审理中其亲属又退还非法所得136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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