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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保金昌一方平安

2013-12-03 16:03:42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甘肃长安网 

    相比法律诉讼手段的费时费钱,人民调解以其便捷、高效、免费的特点,已成为人民群众首选并乐于接受的矛盾纠纷处理方式。目前,金昌市乡镇、农村、社区、企事业单位成立人民调解组织280个,成立医患纠纷、交通事故赔偿、征地拆迁等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45个,现有人民调解员3600名,纠纷信息员2568名。“有事就找人民调解员”已是一种约定俗成,基层的人民调解员凭着公正的立场,耐心负责的态度,一次次成功地将矛盾化解,维护着整个城市的和谐。

    普调结合打成“组合拳”

    当前出现的社会矛盾纠纷,大多是因为当事人不懂法律,不懂政策造成的。要从根本上解决矛盾就必须将人民调解和法制宣传结合起来,始终认真贯彻“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坚持在调解中普法,在普法中调解。金昌市司法局将人民调解和普法宣传结合起来,打好了法制宣传与人民调解的“组合拳”。

    在具体实践中,将人民调解委员会作为普法宣传的堡垒,明确各级人民调解员同时担任普法宣传员,担负着向群众进行普法宣传的任务。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坚持把普法贯穿于调解的全过程,做到事前讲法,事中明法,事后析法,把调解的过程变为群众学法的过程,使双方当事人在接受调解中学法、懂法、守法。在各社区调委会设立了调解庭,凡不涉及当事人隐私的案件,一律开放给群众旁听,使广大群众在旁听过程中学到有关的法律知识,实现“在一个简单纠纷的调解过程中给双方当事人上一堂法制课,在一个复杂纠纷调解过程中,使一个群体受到法律教育”的目的。

    今年以来,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6917件,调解成功件6917件,调解成功率达到100%,先后集中开展法制讲座9次,组织调解员现场观摩市中院民事纠纷案件审理调解3次。《法制日报》记者就此对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张爱民进行了专访,“通过人民调解把大量的人民内部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为纠纷当事人节省了大量的时间、人力和物力,使他们免除诉讼之累,能心情舒畅地投入生产和工作,也使各级党政领导集中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抓改革、保稳定,促发展。”张爱民介绍说。

    诉前确认减少“对付公堂”

    社会总是在错综复杂的矛盾中向前发展,在日常生活中人与人之间乃至人与社会之间难免会发生各种矛盾纠纷,产生各种恩怨,“对付公堂”已成普遍之举,但是之后好多纠纷案件往往是“赢了官司却输了人”,“对付公堂”后新的矛盾纠纷出现,形成“冤冤相报何时了”的恶性循环,给社会增加了许多新的不和谐因素。永昌县在化解重大矛盾纠纷中,全面实行人民调解诉前确认机制,即对人民调解并达成协议后,经过当事人同意并共同申请,或者一方申请另一方同意,人民法院依法审查后予以确认(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的方式解决纠纷,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节约了诉讼资源,有利于人民调解等非诉调解与司法活动的衔接,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组织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基础性作用。

    城关镇是永昌县的经济文化中心,涉法涉诉上访、矛盾纠纷相对集中,提起该镇司法所所长兼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王永福,大家都会不约而同地赞他处理矛盾纠纷有一套,不管是邻里矛盾,还是经济纠纷、重大上访,找他来处理“准没错”,因为好多在大家看来要上法院“打官司”,通过他的耐心说服化解、诉前确认,就省下一大笔诉讼的“冤枉钱”。今年是王永福在基层调解岗位上的第14个年头,他总说天下没有一起矛盾是完全相同的,对任何一起纠纷都要深入一线去分析,坐在办公室里是化解不了问题的。本着这样认真负责的态度,王永福创建了“网格化矛盾纠纷管理”机制,把一些能够调处的小矛盾,交给村和社区力量处理;将一些案情复杂,调解难度大的,交由镇调委会负责;而涉及行政管理方面的纠纷,则邀请县镇行政分管领导,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协商解决,实行诉前确认。

    2012年9月,村民李某和妻子吵架后,妻子自杀。岳父向李某索要20万元精神损失费,将女儿尸体停放20多天不下葬,双方谩骂厮打。朱永福得知后,先进行摸底调查,认为李某确实没有能力承担20万元赔偿,而岳父曾经跟女婿关系不错。从这两个切入点入手,朱永福上门10多次,进行两边动员,终于说服李某主动向岳父认错,最终岳父也同意以3.8万元调解,实行诉前确认,再不“对付公堂”。这样的调解经历在王永福的工作中数不胜数,这种公平公正的态度,真心为民的精神,也为他赢得了“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人民调解能手”、“平安建设先进个人”等一系列荣誉称号。

    首席人民调解员铸就“准法官”

    金川区在3名以上人民调解员的调委会中全部选聘首席人民调解员。辖区一些久调不结的纠纷或者涉及劳动合同、拆迁补偿、承包租赁等疑难复杂纠纷,移交到首席人民调解员手里时,基本上能够利用自己的优势做好调解工作,妥善化解矛盾。不少基层领导和群众都说,推行首席人民调解员制度后,他们责任心更强了,在调解中普法,在普法中调节,群众的法律素质提高了,纠纷比以前少了,出现纠纷时懂得用法律去解决问题的人多了。

    韩春燕是广州路司法所所长,大学毕业后就做了人民调解员,一干就是14年,“我们这个所目前只有我们这三个女职工,管着这片2个大社区,有的时候真是忙不过来,但是无论多苦多累,群众的事都不能马虎,决不能让矛盾在我手里激化”。和她一样充满工作热情的还有李丹和蔺花,李丹是司法局聘用的专职调解员,也是广州路的首席人民调解员,每月仅几百元的工资,并没有让李丹望而却步,用她自己的话来说“已经干出了感情了,这不是金钱能衡量的,每一次矛盾在我手里调解成功,我都充满了自豪感和荣誉感”,因此“全国人民调解能手”这样的荣誉,对李丹来说也是实至名归。

    邻里纠纷是基层出现最多的矛盾,处理这样的纠纷,她们总是保持着耐心细致的态度。曾有同楼住上下两户的居民王某和李某,李某认为王某故意制造噪音,两家多次争吵无果后,李某便在每天夜晚用木棒砸管道,吵得整栋居民都无法休息。为了尽快平息纠纷,李丹挨家挨户地走访,还连续多天在现场蹲点查看,这才找到了噪音的真正来源—旧楼隔音效果差。为了说服王某和李某,李丹带着两人现场做起了实验,事实的验证加上李丹耐心的劝解,两家终于互相道歉和解,首席人民调解员真正成为百姓心中的“准法官”。(金昌市司法局供稿)

[责任编辑:闫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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