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陇西县创新社会管理突出为民服务,在全县范围内推行“民事代办”制度。该制度实施以来,3200多“民事代办员”累计为群众代办各类事项达3万件以上。
“民事代办”就是由乡镇驻村干部、村组干部为群众代办需要到乡镇或县直部门办理的各种事项。目前,全县共计确定“民事代办”员3264名,其中乡镇驻村干部1300名,村干部680名,村民小组组长1284名。
具体办理方式为:一是快捷高效“马上办”。对群众提出的符合政策要求的出具村级证明、法律政策、科技知识咨询、信访诉求受理、矛盾纠纷调处和惠农政策落实等能够马上办理的事项,由代办员马上办理,做到办理及时、高效服务。
二是履行职责“代着办”。对群众要求的须在乡镇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办理的流动人口、生育保健等证件申领,大病救助、危房改造等惠农政策申报,新农合、新农保等款项的代缴以及其他服务群众生产生活方面的事项,办理时限不太紧急的,由驻村干部和村干部到乡、村社会服务管理中心(站)“代着办”,做到限时办结、答复满意。
三是热情服务“领着办”。对必须由本人出面到乡镇或县直有关部门办理的事项,如果群众不熟悉办事程序或不知道办事地点,由驻村干部带领群众到相关职能部门“领着办”,做到热情服务、领办及时。
四是创新方式“流动办”。结合农村实际,对空巢老人、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等弱势群体的困难和要求实行上门服务,并确定专门车辆作为流动服务车,定期深入村、社开展流动服务,做到代办服务不留空挡。同时,将“代办”内容和民事代办员电话号码以及监督投诉电话以便民服务卡的形式印发到每家每户,群众有事可以电话预约办理,做到上门服务、方便到家。
为了确保干部住村、“民事代办”、矛盾排调等工作不走过场,陇西县明确了考核管理办法和责任追究制度,并由县纪委、组织部、政法委等部门及时深入乡镇、村社和农户,分别以《民情访问记录》的填写、干部住村的到位和“民事代办”的落实为重点,进行了反复督查推动。
“民事代办员”及时解决影响当地社会和谐稳定的各种因素,截至目前,共计排查化解矛盾纠纷2059起,化解率达98.66%,重大矛盾和刑事发案明显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