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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高院:建立以庭审为中心的刑诉模式

2013-12-03 11:31:21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河南长安网 

    12月2日,省法院召开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传达贯彻第六次全国刑事审判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工作。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郭庚茂同志作出重要批示。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立勇作重要讲话。

    郭庚茂在批示中对我省法院近年来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从学习好领会好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第六次全国刑事审判工作会精神、贯彻好落实好新的刑事审判政策原则、坚持依法办事秉公执法等三个方面,对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张立勇指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在法治中国建设中就司法体制改革作出了总动员、总部署。第六次全国刑事审判工作会议对刑事审判工作作出了全面具体安排,首次提出落实无罪推定原则、疑罪从无规则,首次提出“以庭审为中心”,首次提出摒弃“两个基本”证明标准,在刑事审判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全省法院要认真学习“六刑会”精神、省委书记郭庚茂重要指示,并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张立勇指出,七年来,全省法院严格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审结刑事案件395881件,判处犯罪分子525240人;对29209名犯罪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未成年犯等依法从轻、减轻、免除处罚。

    张立勇强调,刑事审判自身建设与新形势、新要求还存在差距。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工作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中央和最高法院的各项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张立勇要求,要依法严惩各类严重刑事犯罪。严厉打击杀人、抢劫、绑架、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和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安全的犯罪,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要依法惩治金融、财税、证券、期货等领域的严重犯罪和商业贿赂犯罪,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要依法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危害生产安全、破坏环境资源、公共卫生、非法集资等危害民生的犯罪。

    张立勇要求,要牢固树立无罪推定原则、疑罪从无规则。摒弃“重打击、轻保护”,以及疑罪从有、疑罪从轻的旧有理念,正确把握疑罪从无规则的适用条件。要加强对无罪推定、疑罪从无理念的宣传,消除公众疑虑,为疑案处理营造宽松、理性的氛围。

    张立勇要求,要建立以庭审为中心的刑事诉讼模式。全面贯彻直接言词原则,落实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做到证据展示在法庭,事实调查在法庭。要保证控辩双方在法庭上享有均等的诉讼权利和机会,保障律师依法履行辩护职责,探索改革现行的刑事法庭布局,去除对被告人的“犯罪化标签”,最大限度地实现控辩平衡。

    张立勇要求,要严格落实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对于非法证据排除,只要被告人及其辩护人依法提出申请,就应当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侦查和公诉机关应当提供严格、规范的证据证明侦查、讯问活动合法,不存在刑讯逼供,否则,该项被告人供述就应当作为非法证据予以排除,不能作为定案根据使用。

    张立勇要求,要建立规范保障刑事裁判权正确行使的制度机制。要继续做好主审法官的选拔任用工作,真正把那些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愿意办案、会办案、办好案的法官选任到主审法官岗位上来。要进一步明确合议庭成员责任,形成主审法官对案件质量负总责、合议庭成员共同负责的责任格局。要继续强化对合议庭的监督,坚持放权与监督并重,充分发挥审判委员会、院长、庭长对案件质量的把关作用。要广泛引入人民观审团,更好地吸纳和体现民意。

    张立勇要求,要加强刑事审判队伍建设,提高刑事法官的司法能力和办案水平,保障刑事案件审判质量。

[责任编辑:闫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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