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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秭归:拳拳司法心 切切为民情

2013-12-03 11:34:27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立案庭法官向当事人发放便民诉讼联系卡。

  车载法庭下乡巡回审判。

  法官为个体经营户提供法律咨询。

  召开诉调对接现场办公会。

  秭归地处湖北省西部,位于三峡工程坝上库首,是著名的“中国脐橙之乡”、“中国龙舟之乡”、“中国诗歌之乡”,也是三峡工程移民大县,移民涉及全县9个乡镇71个村。湖北省秭归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积极探索诉调对接机制,形成了以乡村调解网络为基础,以乡镇政法工作例会为平台,便民诉讼卡、车载法庭为民解忧的诉调对接工作模式,使大量矛盾纠纷平息在基层、化解在诉前,这一工作方法被老百姓亲切地称为“一线工作法”。两年来,该院共赢得各项荣誉78项,150余人次受到各级表彰。

  便民诉讼卡 服务百姓的“连心桥”

  2007年底的一天早上,立案大厅的大门刚打开,就走进一位拄着拐杖的老汉,秭归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向红俊赶紧迎上前去,扶着他坐下来了解情况。

  老人姓王,他与同村村民李某因山林权属发生纠纷,多次找村委会解决未果,万般无奈之下找到了法院。向红俊在详细询问其具体情况后告诉他可以找乡人民政府进行确权,如果对确权结果不服,针对乡人民政府的确权行为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王老汉总算找到了出路,连连道谢。望着他颤巍巍离去的背影,向红俊陷入了深思。秭归地域面积2427平方公里,辖区人口39万,属国家级贫困县,山大人稀路险,交通不便。向红俊在立案庭工作十年来,像王老汉这样跑200多公里路,往返两天,花费200多元路费,仅仅咨询一个简单法律问题的当事人每年都有数百人。

  秭归法院探索如何能使百姓更加便捷地进行法律咨询,最大程度地降低诉讼成本,于是便民诉讼联系卡就应运而生。卡片上印有秭归县人民法院地址和咨询服务电话、邮政编码、便民举措等内容。各业务庭在巡回开庭时将卡片带上随时发给旁听群众,村调解主任在调解矛盾纠纷时发给当事人,走访企业时发放给企业法人代表,放置在立案大厅的便民诉讼台上供当事人取阅。自2008年以来,该院发放便民诉讼联系卡近10万张。因为便民诉讼联系卡的发放,立案庭的法官每天接听咨询电话约20多人次,但接待来访人员却下降了近百分之五十。

  长江村治调主任崔旭东说,“一卡在手,遇事不愁”,无论是村干部还是村民,遇到矛盾纠纷,既可以打电话咨询相关法律知识,又可以预约诉讼调解时间,还可以请求相关部门上门调解。

  诉调对接 屈乡移民的“减压阀”

  为切实落实“司法为民”这一根本宗旨,近年来,秭归法院精心培育出了以“诉调对接”为核心的“一线工作法”,打造司法为民工作品牌。

  “杜庭长,法院委托我们村调解的向某诉李某相邻纠纷案我们今天调解结案了,他们双方达成协议,李某同意将堆放在向某窗前的砖块搬走,并补偿向某因通风和采光受阻造成的经济损失200元,明天我就把书面调解协议带到法庭来。”这是归州镇向家店村的治调主任胡某打给归州法庭庭长的电话。就在一周以前,归州法庭将其受理的向某诉李某相邻权纠纷案委托给当事人所在的向家店村调解委员会调解,并出具了委托书。委托书上载明了双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需要调解的内容以及调解的期限。“有了司法协理网络,老百姓的纠纷解决得又快效果又好,我们再也不用为案多人少发愁了,真正实现了双赢。”归州法庭庭长感慨地说。

  秭归既是国家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又是三峡库区移民大县,因移民搬迁、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等引发的土地纠纷、婚姻家庭纠纷、损害赔偿纠纷日益突出。面对这种情况,秭归法院党组认为必须主动服务,进一步延伸审判职能,努力将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2005年,该院在归州法庭首先试行诉调对接工作机制,以民调中心户、组、村、乡四级调解网络为基础,以乡镇政法工作例会为平台,通过集中培训、个案指导、委托调解和协助调解等形式,指导人民调解员化解矛盾纠纷。2007年,秭归县委在归州镇召开诉调对接现场会,成立了县诉调对接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推进“诉调对接”,促进构建和谐秭归的实施方案》,在全县全面推行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各乡镇都成立了由乡镇党委书记任组长,法庭庭长及相关人员任成员的领导小组,每月定期举行例会,通报治安隐患、纠纷调处等情况,对基层调解组织调处的纠纷进行讲评等。

  据统计,自诉调对接工作实施以来,秭归法院指导村调解委员会调处矛盾纠纷达768起,依法审查并确认人民调解协议1300多件,通过诉调对接化解行政争议达32起,办理刑事和解案件65件,同时该院还委托村调解委员会和行政机关协助人民法院调处案件达106起,把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了基层,化解在了诉前。

  车载法庭 山区人民的“流动站”

  2010年6月3日一大早,秭归县郭家坝镇桐树湾村三组的周祖奥、谢宗珍夫妇就来到秭归县人民法院郭家坝法庭,反映其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老两口伤心之余更为生活无着落而发愁。郭家坝法庭庭长周秭民了解情况后当即安排法律服务工作者帮助他们书写了诉状并当场立案。

  考虑到两位老人年岁已高,行动不便,法官将开庭地点定在了当地村委会,并请村委会的治调主任即法院的司法协理员配合完成开庭场地的布置、旁听人员的组织等工作。6月6日一大早,郭家坝法庭干警赶到桐树湾村委会,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开庭,许多村民前来旁听。经过法官耐心细致地调解,老人和他们的六个子女当庭达成了调解协议。“法院三天就帮我解决了三年来都解决不了的难题。”周祖奥说。

  一台车就是一个法庭,车子开到哪里,案子就审到哪里,法律服务就送到哪里——针对秭归山大人稀,群众诉讼不方便、诉讼成本高的特点,今年年初,秭归法院建立了“车载法庭”,一辆辆印有“秭归法院车载法庭”字样的警车让“农忙时节时不误工,行动不便时不跑路”成为了现实。据统计,今年以来,车载法庭共下乡巡回办理案件20余件,为当事人节约交通费数千元。

  “山区的交通虽说比以前方便多了,但村民居住较分散,让每个有诉讼请求的村民都跑到县法院进行诉讼,一是成本太高,二是也不太方便。有了车载法庭后,县法院就能及时到村民中间解决矛盾纠纷,同时进行法律宣传,很受广大村民欢迎,也帮我们解决了很多实际问题。”秭归县政法委书记袁中扬说。

  司法救助 让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

  “我代表三个家庭感谢法院,感谢法官。没有你们的努力,我不知道以后的日子该怎么过。”近日,申请执行人蒋某握着执行法官的手说。

  2011年初,蒋某的丈夫等三人受雇于孙某、宜昌某石材厂,在运输石材过程中三人因交通事故死亡,双方对赔偿问题无法达成协议,同年3月向秭归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依法作出判决,由孙某、宜昌某石材厂赔偿蒋某等三人经济损失96.8万元,双方当事人均未提出上诉,判决生效。孙某家庭贫寒,完全没有给付能力,石材厂也处于停产状态。执行法官没有放弃,而是积极主动想办法,多次向院领导汇报该案的情况,院长向县委书记汇报情况,请求对该案的申请执行人给予适当的司法救助。在法院的努力下,最终争取到司法救助款30万元。同时,执行法官通过做工作,从两个被执行人那里执行了15万元,一起发还给蒋某等申请人。

  在做好司法救助工作的同时,秭归法院严格而灵活地实施诉讼费缓、减、免等制度,为符合法律规定可以缓、减、免交诉讼费的贫困群众提供司法救助。近三年来,秭归法院共为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24.23万元。(记者 程 勇 陈群安 通讯员 蔡 蕾 石达玉 张燕丽)

[责任编辑:朱诗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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