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警方把惠警政策落到实处
全部圆满完成全省公安民警警员工资套改工作
为提高基层民警经济待遇,山东公安机关将民警警员工资套改工作作为从优待警的一项重要举措,积极协调争取,推动工作顺利开展,截至今年6月底,全省公安机关民警警员工资套改工作全部完成,共为1.9万余名同志兑现了高套工资待遇,占参加套改总人数的29.8%。
2011年初,根据前期全省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警员职务套改情况,山东省公安厅在3个情况比较复杂的市、县级公安机关进行工资模拟套改,并对套改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研究、解决。在广泛调研和模拟套改的基础上,公安厅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 《关于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后工资问题的处理意见》,在工资套改工作的实施范围和执行时间、套改和晋升办法、新录用警员工资待遇和军队转业干部工资处理办法等方面明确了政策规定。为抓好贯彻执行,2011年11月又联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召开全省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工资套改会议,在政策宣解、协调争取和资金保障等工作方面又提出了进一步的要求。根据各地在工作推进中发现的问题,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赴东营、烟台等地进行实地督导和业务指导。针对部分县级公安机关落实难度大的情况,去年12月下发通知,督促各级公安机关进一步提高认识,主动与人社、财政等职能部门协商、沟通,确保今年上半年警员工资全部落实到位。 (董亚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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