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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司法厅举办全省社区矫正工作培训班

2013-12-02 15:40:36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陕西政法网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认识水平和业务能力,不断提高全省社区矫正工作质量,11月19-29日,省厅连续举办了2期全省社区矫正工作培训班。各市、县(区)分管社区矫正工作的副局长、科(处)、股长近300人参加了培训。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俊昌同志出席开班仪式并作了重要讲话。

    刘俊昌副厅长指出,此次培训非常重要,大家要珍惜学习机会,要通过培训达到三个目的:一是通过学习培训,提高业务水平。要进一步认真学习《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陕西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掌握好条文的具体运用,做好工作的衔接,解决好执法中的具体问题。二是要利用学习培训,加强信息沟通,交流工作经验,达到取长补短,共同提高的目的。三是要提高思想认识,克服畏难情绪,进一步增强工作信心和决心,要克服困难,履行好法定职责,为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此次培训规模较大,参训人员较多,培训效果良好。一是合理设置课程。分别邀请司法部法制司和社区矫正管理局处长、省厅社区矫正办公室负责同志和市(区)、县(区)司法局具体从事社区矫正业务的同志,从不同层面讲授社区矫正业务相关知识,既有宏观指导又有具体操作,既有理论性又有实务性,针对性强、实用性强,对社区矫正工作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二是针对具体问题开展交流讨论。邀请省监狱管理局刑罚执行处处长和省移动公司部门负责人,针对社区矫正工作中和监狱的移交衔接问题以及“司法通”信息平台运行等具体问题,和大家面对面交流讨论,提出存在的问题,共同研究解决办法和措施,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三是进行交流讨论。各市(区)司法局分别进行了大会交流发言,介绍了各自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以来的成效和经验,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下一步工作的思路。大家感到交流很有必要,达到了相互促进工作的目的。四是现场进行测试。培训内容完成后,安排了现场知识测试,既检验了学习成果,又通过考试促进了业务知识的再学习,进一步巩固了学习成效。

    此次培训,大家普遍反映课程设置科学,内容丰富,指导性强,实用性强。使大家进一步提高了认识,增强了信心,提高了业务水平和具体操作能力,真正做到了学有所获。

[责任编辑:闫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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