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印发《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从严明相关纪律、落实领导责任、加强执纪监督等方面,对全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通知精神提出要求。
《通知》要求,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和金融机构,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慰问困难群众职工不在此限。要强化审计监督,相关费用不准转嫁摊派,一律不予公款报销。
《通知》还要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央纪委通知精神,各级领导机关、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严格自律,带头勤俭节约、移风易俗,以优良党风政风带动民风社风。要把落实中央纪委要求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等一系列具体要求结合起来,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不断巩固扩大纠正“四风”成果。第一批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单位,要把贯彻执行中央纪委通知精神情况纳入“四风”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中,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元旦、春节期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通过专项检查、明查暗访、设立举报电话、公布举报网址、受理来信来访等形式,加强执纪监督,对顶风违纪行为快查快办,严肃追究决策人、执行人的责任,及时曝光典型问题。自治区纪委公布了监督举报方式:网络举报地址:www.nxjjjc.gov.cn;自治区纪委举报电话:(0951)12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