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员在进行调解工作。郑新颖 摄
顺义区位于北京市东北部,是北京市近年来重点发展的新城区、经济高端产业功能区和现代制造业基地,首都国际机场也坐落境内。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种矛盾纠纷不断增加。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面对案多人少等层层压力,探索应对机制,于2010年8月正式开展“人民调解进立案庭”工作。
11月21日,顺义法院召开“人民调解进立案庭”工作新闻通报会,正式向社会报告该院将矛盾纠纷化解到诉前的工作成果。
2011年以来,该院人民调解窗口共收案3905件——通过“四步走”、“请、走、握”、“制先行”等具有鲜明特色的创新工作模式,调解成功2058件。三年来,经过诉前调解的案件无一引发涉诉信访。
“四步走”更稳固
1988年,张伟向自己的高中同学李亮借了10万元钱,但李亮也没有钱,便又向他人借钱。后来被催促多次的张伟一直没有还钱,直到2003年,必须要把钱还给别人的李亮,在无奈之下以15万元的价格把自己的房屋卖出,替张伟垫付了10万元债务。2008年房价大涨的时候,李亮的家人对他意见很大。然而到了2011年,张伟不再接李亮电话,李亮只能起诉到法院。
经过调解员多次做工作,张伟来到诉前调解组,他还是想继续拖着不还钱。调解员从双方之间的同学之情入手,更是阐明了李亮为其卖房垫付借款所遭受的巨大家庭压力。在耐心地讲法说理后,张伟同意还钱,但是请求暂缓一段时间。
立案法官在审查本案不存在虚假诉讼的可能后,为本案制作了民事调解书。通过调解员的回访,张伟已经履行完毕,双方10多年的矛盾纠纷得以化解。
该案是顺义法院通过“人民调解进立案庭”工作机制解决的一起普通案件。顺义法院建立的“四步走”工作机制畅通规范了工作流程,建立了立案法官参与、指导人民调解的工作程序。
第一步,立案法官启动调解。在调解启动上,顺义法院明确必须由立案庭具体负责和指导,并由立案法官进行立案审查并登记后才可启动的模式。审查过程中,由立案法官判断纠纷是否适合立案前调解。当事人同意先行调解的,由立案法官将案件交付人民调解窗口即诉前调解组进行调解。
第二步,人民调解员和立案法官共同主持调解。对于进入调解程序的案件,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该院采取人民调解员先行调解、立案法官随时把关或人民调解员、立案法官共同调解的工作方式。顺义法院副院长王东志说:“这种方式可以使调解员擅长于说服的群众工作优势与法官的法律专业优势有机结合。这种‘情理与法理的结合’,确保了纠纷解决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第三步,根据调解结果不同由法官终结调解程序。案件调解后分三种处理结果:一是经调解,双方和解或自动履行,起诉人撤回起诉的案件,诉前调解组转交立案法官立案后办理撤诉手续,案件以撤诉方式结案;二是双方达成协议,需要出具调解书的案件,转交立案法官立案后出具法院调解书,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案;三是双方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转交立案法官立案后转入审判程序,即通过快速转审机制进入审判环节。
第四步,诉前调解组追踪、回访、督促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为了消除当事人对调解效果的担心,凡经调解达成协议、出具调解书的案件,诉前调解组通过电话、走访等方式督促当事人自动履行调解协议。
“请、走、握”强联动
顺义法院通过“请进来、走出去、握握手”的工作模式,在“用力”的同时学会“借力”——借助社会网络扩大“人民调解进立案庭”工作的社会效果。
“请进来”是指建立“人民调解员诉前调解实践基地”,提供实习培训平台。顺义区司法局每月安排来自各镇的两名调解员到法院的诉前调解组进行实习,由立案法官统一进行专题培训、旁听案件审理,安排实习调解员参与实际调解工作。目前已有20名人民调解员完成了实习工作,覆盖顺义区一半以上的镇、街道办事处。
“走出去”是指借助镇街、村居社会组织化解案件。对于当事人之间矛盾较深、将双方约到法院进行调解有难度的案件,该院诉前调解组采用进村入户的方式进行。
“我们邀请镇街司法所人员共同参与,充分利用基层组织与当事人都有联系、熟悉村规民约、了解双方家庭情况的特殊优势,‘三级联动’共同做当事人的调解工作”,王东志指出。
今年调解组先后五次走进基层,用鲜活的案例讲授民间借贷、婚姻家庭、相邻关系等多发纠纷的调解技巧,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甚至有不少当事人来到法院后主动要求先让诉前调解组进行调解。
“握握手”是指对于当事人之间互不见面沟通、直接走诉讼程序的案件,为当事人提供一个对话交流的平台,让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特别在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中,业主和物业公司因不见面、沟通不畅而积怨较深。
2013年4月,该院诉前调解组在调解一起物业纠纷中发现,该小区存在公共设施维修不及时、排污不畅、道路堵塞问题,于是及时向物业管理公司发出司法建议。随后,立案庭副庭长高蕾带领调解员多次实地回访,督促司法建议的落实。物业公司高度重视,并给予回函。最终,物业公司在一个月的时间内协调相关单位组织施工,彻底解决了该小区长达三年之久、影响上百户居民的排污管道问题。对此,该院采用了发送“诉前调解建议书”的工作措施。
今年以来,凡经调解后出具调解书的案件,当事人均自动履行,无一人申请执行。2012年底,顺义法院诉前调解组被首都综治委评为“首都群防群治优秀团队”。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制先行”促规范
“我们的制度先行可以说是相较于本市其他法院的优势”,高蕾在评价自己的工作时如是说。
顺义法院制定了《顺义区人民法院立案庭立案调解工作的若干规定》等规章制度,内容涵盖了对调解的具体工作要求、人员管理以及调解工作机制。
该院明确工作分工,合理配置资源,将人民调解工作纳入立案庭工作范畴。不断加强场所及调解人员的保障,现有三个调解室,而诉前调解组由一名立案庭副庭长、一名立案法官、六名人民调解员和两名书记员组成。
六名人民调解员常驻法院,专职负责调解,形成了以立案庭为依托,向立案接待窗口、审判庭和有关组织辐射的工作网络。
立案庭副庭长主要负责调解整体工作,并与立案法官一起,在必要时参与、指导案件的调解,并对需要出具调解书的案件进行审核把关;六名人民调解员分三组开展工作,具体负责调解工作;书记员负责记录、文书制作、送达、卷宗整理、移送、归档等事务性工作。
在加强相关案卷管理方面,针对立案前调解环节产生的大量案件信息,该院对经过调解的所有案件均建立了严格的归档制度。
其中,对达成调解协议或撤诉的民事案件,按照进入诉讼程序的民事案件建立卷宗;对自动履行或达成和解协议的执行案件,按照进入诉讼程序的执行案件建立卷宗;对没有调解成功的案件,相关卷宗移送审判庭。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杨艳评价称,顺义法院的人民调解员全市最多,对人力及场所的设置力度也最大,该院此项工作走在北京市法院系统的前列。(见习记者 王 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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