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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矫正期间再犯罪率为0.2%

2013-11-30 08:30:30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日报 

社区矫正试点10年,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66.5万人

矫正期间再犯罪率为0.2%(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

●截至2012年年底,我国律师人数达23.5万人

●2012年全国法律援助经费总额为14亿余元

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29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说,目前,司法部已研究起草深化司法行政体制改革具体实施意见,主要包括:进一步完善律师制度,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和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制度,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制定完善法律援助工作制度规范,推动法律援助立法;积极推进社区矫正立法,健全完善社区矫正执行体系等。

截至2012年年底,我国律师人数达23.5万人,律师工作已经覆盖政治、经济、社会、文化,以及对外开放的各个领域。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对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做出了进一步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两次修改律师法,司法部和全国律协先后制定了16件部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律师法律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赵大程说,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对进一步深化律师制度的改革做出了重大部署,明确提出要进一步完善律师执业权利的保障机制、律师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制度,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发挥律师在依法维护公民和法人合法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等。

法律援助是国家为经济困难的群众免费提供法律帮助的一项法律制度。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完善法律援助制度”。

目前,司法部制定下发了《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等规章和规范性文件,28个省(区、市)制定或修订了法律援助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法律援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司法部和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推动了将就医、就业、就学、社会保障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都纳入到了法律援助的补充事项范围,降低了经济困难的标准,努力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做到应援尽援。

赵大程介绍,2012年全国法律援助经费总额为14亿余元,年均增长16.6%。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健全社区矫正制度”。据介绍,我国的社区矫正从2003年开始试点,2009年在全国全面试行。在我国,社区矫正是将管制、缓刑、暂予监外执行、假释等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和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截至今年10月底,各地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66.5万人,累计解除矫正100.7万人,社区服刑人员矫正期间再犯罪率为0.2%。 (记者王比学)

[责任编辑:李家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