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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红十字会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范畴

2013-11-29 14:24:06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辽宁长安网 

11月28日,记者从辽宁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省政府10月22日出台了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 《意见》)。《意见》指出,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红十字事业发展,将红十字会工作列入党委和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红十字会工作将被纳入政府工作范畴。

省红十字会负责人就 《意见》出台的背景和意义进行了阐述。 《意见》强调,各级红十字会要创新选人用人机制,建立社会化、开放式、双轨制的组织运行机制。通过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多种方式充实红十字会管理队伍;通过采取政府购买公益岗位、招聘项目人员等方式充实专业人才队伍。

《意见》明晰了红十字会发挥作用的核心内容包括:应急救援,主要指在灾害、事故等突发事件中的救援行动;应急救护培训;人道救助等。《意见》提出了我省红十字会改革创新的方向、目标、路径和措施,其中包括建立综合性的监督和评估体系、推进红十字体制机制创新、加强红十字会组织建设等6个方面。

《意见》提出红十字会建立“高效、透明、规范”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要实现这一目标,就要推进信息化建设、完善监督体系、改变现有的治理结构。特别提出“加大上级红十字会对下级红十字会的财务监督、业务指导、工作督查力度,下一级红十字会主要专职负责人的任免提名要听取上一级红十字会的意见”,这是过去所没有的。

[责任编辑:李家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