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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汕头看守所:虽身陷囹圄仍能喜结良缘

2013-11-28 15:21:05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公安报 

近日,汕头市看守所联合驻所检察室帮助一名在押人员解决婚姻登记问题,受到其家人感谢。

“我做梦都没想到,我一个犯人还能像常人一样领取结婚证,解决孩子的入户和上学问题,真心感谢汕头市看守所和汕头市检察院驻所检查室的同志,你们帮我们家解决了大难题,也帮我弥补了对妻子及儿子的愧疚。我一定好好改造,好好赎罪,争取早点回归社会,以后绝不会再干违法犯罪的事了。”11月22日,在押人员谢某国在汕头市看守所和驻所检察室的帮助下,与妻子谢某在汕头市龙湖区行政服务中心婚姻登记处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他拿到结婚证后激动地向看守所及驻所检察官表达了真诚的感谢和深深的忏悔。

此前一周,汕头市看守所接到一封在押人员家属谢某寄来的信,称她与在押人员谢某国同居生活,并生育一子,今年已两岁多,但由于双方当时均未达到法定的结婚年龄而没有登记结婚,谢某国去年因犯寻衅滋事罪被拘押于汕头市看守所至今。因没有结婚证,小孩出生后无法办理入户手续,今后入学也成问题,请汕头市看守所和驻所检察室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帮助他们解决婚姻登记问题。

汕头市看守所对上述来信高度重视,马上调取在押人员谢某国的资料,了解到其已被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处有期徒刑6年,正准备投送有关监狱执行。经约见在押人员谢某国,证实谢某所反映的情况属实,并且这也是他一直焦虑的问题。看守所领导在综合考虑谢某国在看守所的表现,查阅了相关的法律规定后,认为如果能在谢某国投送外地监狱前,帮他解决好婚姻登记问题,既有利于谢某国今后的安心改造,也有利于其家庭的稳定。经请示主管领导同意后,与驻所检察室领导先期到龙湖区民政部门联系,确定了一次性办证程序,并实地考察了地形地貌,制订了安全预案。在各项准备工作就绪后,11月22日下午,经驻所检察室工作人员现场监督,在押人员谢某国在汕头市看守所民警的押解下安全抵达龙湖区行政服务中心婚姻登记处,并最终顺利完成了婚姻登记手续,领取了结婚证书。看到激动万分的谢某国夫妇,忙碌了几天的民警们都露出了会心的微笑。(朱奕毅)

[责任编辑: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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