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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高院副院长袁永新莅临濮阳县法院调研

2013-11-28 15:06:16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河南长安网 

11月26日上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袁永新、审监二庭庭长王波、审监一庭副庭长吕达一行在濮阳中院院长赵红光的陪同下,莅临濮阳县法院进行调研。了解最高院有关基层法院审监庭职能界定落实情况,并就基层法院如何发挥审监庭作用等问题进行调研。濮阳县法院院长张勇、华龙区法院院长荣延平及市县两级法院审监庭部分同志参加了座谈。

会上,袁永新副院长听取了濮阳县法院及华龙区法院审监庭工作开展情况汇报,详细询问了濮阳县法院和华龙区法院审监庭案件、人员、管理等实际情况,对濮阳县法院审监庭加强一审案件质量监督和华龙区法院侧重案件管理的做法予以了肯定,希望濮阳法院继续创新审监工作,及时总结经验,为上层决策提供好的意见和建议。随后,与会人员围绕《民诉法》修改后审监庭如何更好更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进行了交流互动。

最后,袁永新副院长结合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司法改革内容,指出今后法院审监庭审判监督作用将会日益凸显,基层法院要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严格办案程序,并就基层法院审判监督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明确审监庭是审判业务部门的定位。随着省高院《关于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受理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的下发,审监庭案件数量将会进一步增多,审监庭的审判职能将会得以充分发挥;二是明确审监庭是依法纠错部门的定位,着重对如何进行纠错,如何对当事人进行利益平衡深入思考。要通过纠错发现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总结经验,增强预见性,提高一审案件质量,提升服判息诉率。三是明确审监庭是质量监督部门的定位。把审监庭作为基层法院内部案件质量监督的主管部门,与审判管理办公室的流程监督和监察室的违法违纪监督相辅相成,形成一个完整的内部监督体系。

[责任编辑:李家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