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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位法院当家人谈推进司法公开工作经验体会

2013-11-28 14:33:39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中国法院网 

  五位法院“当家人”

  与网友畅谈推进司法公开工作经验体会

  今年以来,为贯彻中央关于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推进阳光司法,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建立完善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并选择部分法院开展试点工作。11月28日上午,来自广东、浙江、河南、新疆、陕西五家法院的“当家人”接受最高人民法院网和人民网的联合访谈,5位法官围绕“深入推进司法公开”这一主题,结合正在召开的全国法院司法公开工作推进会精神,畅谈他们推进司法公开工作的经验与体会。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郑鄂谈了他是如何理解完善司法公开的意义和作用的。郑鄂说,首先,公开是确保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关键,是司法工作取信于民的关键。公开不仅可以震慑腐败、防止腐败,还可以帮助法官抗干扰,因为,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其次,公开是新媒体时代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新期待的必然要求。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有了更多新要求和新期待,并借助新媒体获得对法院工作信息的渠道越来越多,对人民法院来讲,任何司法信息的发布,如果时机不及时、范围不合理、方式不妥当,都可能成为舆论焦点和公众话题,甚至被误读和炒作。人民法院只有坚持与时俱进,充分利用新科技,不断扩大司法公开范围、拓宽司法公开渠道、创新司法公开方式,才能适应新媒体环境带来的新变化,更好地实现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第三,公开是提升司法水平和司法公信力的必然要求。推进司法公开有利于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能力、强化责任意识、防止司法不公、统一法律适用。通过公布审判流程、裁判文书和执行信息,群众就能够看见法官付出的努力,就能够明白案件为什么这样判,司法过程就不再是当事人心目中的“暗箱操作”,司法公信力就会得到显著提升,人民法官公正廉洁司法的良好形象就会在人民群众的心目中树立起来。

  2012年6月,浙江高院开展了司法拍卖改革,将执行标的物上淘宝网进行网上公开司法拍卖。至今年10月,全省105家法院中已有98家在淘宝网上进行了网络司法拍卖,已完成拍卖1175件,总成交额为26.11亿元,成交率达90.59%,平均溢价率为44.67%,比传统委托拍卖分别提高15个百分点和23个百分点,并实现零佣金,为当事人省下佣金6459万元。

  目前,云南云溪中院也已“入户”淘宝网,江苏和广东法院也在洽谈中。作为司法网拍改革的设计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齐奇谈了他的工作体会。他说,通过一年多的实践,网络司法拍卖改革优势明显:1、扩大了竞拍范围,创造了良好的竞拍环境。2、促使拍卖标的物交易价格最大化。3、实现了零佣金。4、杜绝了暗箱操作。5、提高执行效率。齐奇表示,今后,浙江法院将继续坚定推进这项工作,力争能上网拍卖的标的一律上网,实现网络司法拍卖工作的常态化。

  “豫法阳光”微博自2011年7月7日开通以来,对河南法院工作从各个方面进行了播报,并多次被人民网、新浪网、腾讯网评选为“全国十大政务微博”。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认为,当今时代,网络新媒体强势崛起,每个公民不仅仅是传播的受众者,还是信息的传播者,微博等自媒体以强大的传播功能、巨大的动员能力、广泛的社会影响,已成为社会舆论的集散地、发酵场、放大器,司法中存在的任何问题或瑕疵,只要被网民披露后,立刻即能受到网民的广泛关注。为此,河南法院把法院微博作为深化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的重要阵地,不断推出网络公开新举措。“豫法阳光”微博充分利用微博快捷、高效、直观、互动的特点,及时发布全省法院受理的重大案件、发生的重大活动和重要事件。2012年,全省183家法院全部开通微博,并将“豫法阳光”微博打造为集微博、调解室、微直播活动、微博报告等为一体的“豫法阳光”品牌。为进一步拉近法院与群众的距离,“豫法阳光”微博还开通了“网民建言”、“督办回复”、“网上调解室”等窗口以受理网民诉求,为网民答疑解惑。目前,通过这几个窗口处理网民诉求4万余条。“豫法阳光”微博开通以来,通过新浪、腾讯、人民、新华4个微博平台,已发布微博48606条,粉丝听众目前有5827122人。

  新疆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这次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全国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11个试点法院之一,该院院长侍新力深感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他说,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是新时期新疆的两大历史任务,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包括司法公开建设也将紧紧围绕这两大任务展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司法公开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新疆是多民族聚居地区, 我国宪法规定,“少数民族公民有使用本民族语言诉讼的权利”,该院审理的案件中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是少数民族的民语系案件占相当比例,做好民语系案件的公开是该院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的新课题,已经做了大量扎实的基础性工作,如:对全市法院少数民族法官开展为期两年的双语培训计划,HSK汉语水平证书通过率为94%;2011年该市法院推行了双语导诉,在立案信访窗口由精通双语的法官为各族群众提供导诉服务,并拍摄双语导诉片在电视屏幕上滚动播放;加大对中青年少数民族法官的培养力度,成立由汉族法官和民族法官共同组成的双语合议庭,选任懂双语的人民陪审员,让他们充分参与到各类案件的审理之中,有效提高了双语案件的审判质量。这些举措为推进少数民族案件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执行信息的公开打下良好的基础,相信这项工作的试点和推动也会为全国少数民族地区法院推行司法公开提供有益的借鉴。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杜豫苏向网友介绍了“法院开放日活动”。她说,西安法院充分利用“法院开放日”活动,推进审判公开,增进与社会各界的联系与沟通。自2010年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以来,仅市中院就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13次,近2万余名群众走进法院、了解审判执行工作的全过程。第一,该院和各区县法院都制定了《关于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庭审规定》,经常性地主动邀请社会各界代表旁听庭审,请人大政协代表监督我市法院审判工作。仅2013年前三季度就邀请人大代表旁听案件30件,参加旁听人大代表85人,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20余人(次)。第二,以社会关注的案件和富有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件为载体。近年来,不断创新活动形式和载体,不断丰富活动内容。例如,通过审理药家鑫故意杀人案,王双娃故意杀人、交通肇事案,杨达才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贾平凹著作权案件、《白鹿原》片尾曲著作权案件等一系列重大案件,让旁听群众感受司法活动的全过程,认知法官审判的工作特点和敬业精神。第三,根据不同社会群体的需要,开展专题法院开放日活动。今年至今,法院组织新闻媒体记者、华夏银行陕西分行、西安银行和西安电力系统的管理人员近1000余人,开展“司法与媒体良性互动”,“职务犯罪庭审观摩”等5次主题开放日活动。(黎虹)

[责任编辑:朱诗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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