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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三年办理涉军法援案件四千多件

2013-11-28 14:20:43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网 

    军属黄某没有想到,没花一分钱,法援律师帮忙解决了其多次上访没有解决的难题。

    2012年3月29日,军属黄某来信阳市浉河区法律援助中心反映其长期居住的房屋面临着拆迁,因拆迁安置问题无法达成协议,开发商多次威胁要强行拆除房屋,并对黄某住房进行断水断电,挖开通行的道路,使黄某一家生活受到严重影响,其合法权益遭到侵害。为此,黄某来到浉河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中心专职律师张元友接受指派后,进行了大量的取证、协调工作,经过反复说理、协调,依据政策、法规计算合理补偿标准,找到了双方都能接受的条件,达成了安置补偿协议,即开发公司一次性补偿黄某拆迁安置费7万元,另外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3万元,使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

    像这样的军人军属法律援助案件,自2011年以来,河南省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4600多件。

    “河南省司法厅积极探索开展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的路子,建立了有河南特色的军民融合式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体系。”河南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王文海向《法制日报》介绍说,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已连续3年开展全省法律援助进军营活动,共组织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律师、法律援助志愿者1万多人次,深入军营和村(社区、居委会),累计为30.2万名军人军属普及法律援助常识和法律常识,为军人军属提供法律咨询12.6万人次,并对符合条件的案件直接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目前,河南省在军分区(警备区)、县(市、区)人武部建立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176个,覆盖率100%;军人军属法律援助联络员近3000人。

    “全省177个法律援助机构和近千名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认真践行‘听党的话,无私奉献,用心谋事’的河南司法行政精神,尽职尽责,切实维护受援军人军属合法权益,预防和化解涉法矛盾纠纷,促进了部队及社会和谐稳定。”王文海说。

    完善机制拓展服务网络

    在安阳市汤阴县,“点援制”让不少军人军属感到就像在社会上花钱请律师一样,让人放心。

    汤阴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郭鹏介绍说,“点援制”就是将每位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个人信息、专业特长予以公示,供前来申请法律援助的军人军属自主选择,法律援助中心指派被其“点援”的人员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切实做到让当事人放心满意。

    与此同时,汤阴县法律援助中心还根据案件性质对案件进行分类管理,如把案件分为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医患纠纷、宅基地和土地纠纷等不同类别,分别制定不同的援助方案,从而提高针对性,确保实效性。

    对此创新性做法,王文海感慨地说:“我们着眼于军人军属法律需求,在总结全省开展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经验基础上,着力完善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机制,持续提升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能力,下大力气进行科学的顶层设计,形成了可操作性强、行之有效的制度机制。”

    王文海介绍,在济南军区政治部的大力支持下,2011年8月,《河南省司法厅、河南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开展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和《河南省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实施办法》出台,从工作导向和具体实施两个层面,对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运行制度和军地协同机制、程序、标准、法律援助覆盖面、工作平台建设及职责定位及队伍建设、异地协作机制等进行了科学设计,架构了统筹协调和充分利用政府法律援助资源和部队力量,切实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工作体系。

    今年,河南省深化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推进全省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化,于5月印发了《河南省司法厅、河南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加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努力为驻豫部队及广大军人军属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

    目前,河南省打造出的军地协同军人军属法律援助维权服务体系具有以下特点:建立了军地协同功能齐全的军人军属法律援助服务体系,集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舆情分析为一体;拓展完善军人军属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形成以全省177个法律援助机构为主体,纵向以在各地法院和公安看守所设立的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办公室、律师事务所(司法所)法律援助受理点为辅助,横向以工、青、妇、老、残、高校法律援助工作站为延伸,以176个军分区(警备区)、县(市、区)人武部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为补充,在2358个乡镇(街道)武装部、驻豫部队团以上单位政治机关设立的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联络员和在全省51213个行政村(社区居委会)设立的村(居)法律援助联络员为服务端口的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网络;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对象覆盖更加到位,将驻豫部队官兵、在河南省外服役的河南籍官兵,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在河南省的军人配偶、子女、父母及其他与军人有法定扶养关系的亲属纳入法律援助对象范围,并对所有发生在河南境内的军人军属涉法涉诉维权事项,均提供法律援助;在现有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基础上,将军人婚姻纠纷及军属工伤、农资产品质量纠纷、军人及军属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优抚优待金发放纠纷、人民法院立案的土地承包纠纷、宅基地纠纷和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纠纷等列入法律援助范围,并简化审查程序。

    军地协同密切沟通联络

    在安阳市司法局局长雷学林看来,要多措并举,倾力打造涉军法律援助的亮丽品牌,强化法律援助文化氛围的营造,努力扩大涉军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力,从而增强全民的国防意识和法律意识,营造社会各界都来关注、理解、支持涉军法律援助的良好氛围。

    “在办理涉军法律援助案件时,法律援助中心采取‘宜调则调,宜诉则诉’的工作方式,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注重服务质量,切实做到让当事人放心满意。”安阳县司法局局长常寅明说。

    这种规范化、标准化、常态化推进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的做法,在全省被广泛推广。

    今年以来,军分区(警备区)政治部、县(市、区)人武部在规范工作站建设上重点落实组织机构建设,在乡镇(街道)、驻地部队团以上单位设立联络员,并对其进行业务培训,不断完善军地协同的法律援助工作制度机制。建立完善日常性信息交换沟通机制,法律援助机构与工作站建立了日常性信息交换沟通机制,工作站建立了与联络员的常态化沟通联络机制;建立重大疑难问题会商机制,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援助机构,军分区(警备区)政治部、县(市、区)人武部及工作站建立了重大疑难问题会商机制;常态化推进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宣传,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援助机构及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把日常宣传与重大节点的宣传活动相结合,推进涉军法律援助宣传常态化。

    从今年起,河南省法律援助进军营活动作为各地各单位规定动作,常态化推进,全省各地每年8月要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法律援助进军营活动。

    提升质量营造维权氛围

    在荣获全国优秀法律援助中心称号的漯河市法律援助中心,对每一起涉军案件法律援助质量都实行严格监控,并将案件办理情况纳入援助人员业绩考核。

    漯河市司法局局长吴凭升介绍说:“设立由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服务管理部门、律师协会、法学专家组成的案件援助质量评审委员会,定期开展专项质量评审,实行卷宗审查公开,认真落实案件回访制度,认真倾听军人军属意见。目前,涉军案件回访率达100%。”

    “涉军维权只有确保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才能消除军人军属的后顾之忧。”王文海说。

    在完善落实案件通报制度上,市、县两级法律援助机构分别与军分区(警备区)、县(市、区)人武部工作站之间建立军人军属法律援助事项通报制度。工作站负责将根据司法行政机关授权直接受理的案件,在 1 个工作日内报送工作站所在地同级法律援助机构备案;将授权范围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项,报送有管辖权的法律援助机构审查处理。法律援助机构及时审查后,制作决定书交由工作站送达相关部队政治机关或申请人,法律援助机构将军人军属法律援助案件进展和办结情况反馈给工作站。

    在建立完善案件异地协作机制上,符合军人军属法律援助条件且应由省内其他法律援助机构管辖的法律援助事项,法律援助机构引导申请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法律援助机构申请,并予以协助;对省际协作的事项,省辖市法律援助机构负责统一对外联络、处置;重大疑难案件的异地协作,省辖市法律援助机构报省法律援助中心协调,工作站予以协助。

    在完善落实办案质量监督机制上,法律援助机构及工作站认真做好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军人军属案件办理工作,力争受援人满意,并对军人军属法律援助案件严格执行诉前风险告知、法律援助受援人权利义务告知、案件抽查旁听、案件逐案回访制度,征询公、检、法等办案人员对法律援助承办人的意见。

    2012年,河南省司法厅、省军区政治部联合开展了全省军人军属法律援助精品案件评选活动,有10个案件入选。这些精品案件涉及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抚养费纠纷、生命权、健康权纠纷等事项,均属军人军属基本民生领域的涉法矛盾纠纷。从今年起,河南将每两年开展一次军人军属法律援助精品案件评选活动,营造涉军维权的良好氛围。

    “法律援助机构要把部队和官兵法律需求作为第一信号,及时指派责任心强、业务素质过硬的人员通力合作,并加强办案监督,确保案件质量。”王文海表示,要继续深化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开展,在每个省辖市重点培育两个以上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先进县(市、区),示范带动全省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责任编辑:闫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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