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学安
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对党政机关经费管理、因公临时出国(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等作出全面规范。《条例》明确提出,将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改革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公务用车实物配给方式,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执法执勤、机要通信、应急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及按规定配备的其他车辆,普通公务出行实行社会化提供,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11月26日新华网)
公车私用、超标配车现象一直是公众议论的焦点。一边是“养”一辆公车的庞大支出,公车腐败令人心痛,另一边则是一些地方试行货币化公车改革,虽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有效降低财政支出,但其交通补贴畸高的现实难脱权力自肥之嫌,同时也仍然难以消除公车照坐不误的问题。公车私用、超标配车,如一道难解之题摆在人们的面前,成为心头之患。此次公车改革的取向是社会化、市场化。显然,这与此前引起争议的货币化公车改革等明显不同。此举表明,中央找到了一条公车改革的现实路径。
当然,在推进“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改革的同时,我们还应该警惕诸如利用下属单位购买车辆、借用其他企事业单位车辆、使用他人赞助车辆等行为。虽然这些行为某种程度上规避了公车相关规定,但却是另一种严重的违规行为,甚至有的还涉及权钱交易、行贿受贿等违法犯罪。因此,应采取更为严厉的措施,坚决避免类似行为发生。此外,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之后,发放交通补贴的补偿性制度必须严格、规范。目前,很多地方都是以发放交通补贴的方式推进公车改革,与此类似的做法在国外也有,但要防范交通补贴成为一些领导干部的变相福利。
此次公车改革的方向确立,正是基于这样的社会心理认同。中央规定改革公务用车实物配给方式,取消一般公务用车,而对于普通公务出行,则主张实行社会化提供,同时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这表明,对不合理的公务用车,中央将不允许存在;对合理的公务用车,则会提高效率,由社会提供,同时用发放公务交通补贴的方式,由市场来调节。可以说,“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新政的目的就是要斩断公车私用、超标配车现象的源头,不仅有利于压缩“三公”经费开支,将更多的财政预算投向民生,还有利于政府树立良好形象,对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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