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公安厅制定出台了“九个严禁”措施,进一步加强全省公安队伍纪律作风建设。
“九个严禁”主要包括:严禁在警务工作中弄虚作假;严禁在网上发表传播不正当的言论;严禁泄露公民个人信息和警务秘密;严禁参与以营利为目的的担保和融资活动;严禁擅自下达业务指标或考评排名;严禁下达罚没款指标或变相与考评考核挂钩;严禁在证照办理中推诿拖延、附加条件、刁难群众;严禁安排或默许协警、辅警承担应当由民警负责的执法工作;严禁在执法办案和行政管理中接受相关人员的礼品、宴请和娱乐活动。
福建省公安厅要求,对涉及“九个严禁”投诉的,一律从严从速查处,对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包庇袒护的,从严追究有关单位领导责任。(记者 郑明 通讯员 林修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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