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今天举行集体学习,专题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司法部部长、党组书记吴爱英主持集体学习并讲话。吴爱英强调,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牢固树立进取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全面深化司法行政体制改革,努力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发展,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和保障。
【队伍建设】 新疆司法行政系统打造“全能型”政工干部队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行政系统政治工作会议提出,要让学习成为广大政工干部的一种政治责任、一种精神追求、一种生活方式,着力打造一支“张口能说、提笔能写、动手能干”的“全能型”政工干部队伍,为深化司法行政事业改革发展更好地发挥作用。
【法律援助】 浙江3年办理涉军法律援助案件近500起
近年来,浙江省司法厅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工作在拥军优属工作中的职能作用,为广大军人军属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有效地促进了军地融合式发展。 据浙江省司法厅厅长赵光君介绍,2010年以来,浙江省司法厅共办理军人军属法律援助案件489件,受援489人,接受日常性法律咨询4100余人次,为军人军属挽回经济损失或取得利益693万余元。
今年,浙江省法律援助中心被中央政法委、解放军总政治部联合授予“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先进集体”, 被省委、省政府、省军区联合授予“省爱国拥军模范单位”荣誉称号。
截至目前,浙江省已有16个县(市、区)司法局成立社区矫正执法大队,占县(市、区)总数的17.78%,有社区矫正专职执法人员80余名。
省矫正办专职副主任徐祖华告诉记者,县级社区矫正机构是社区矫正工作最直接的组织者和管理者,承担社区矫正监管执法职能。从初步实践来看,执法大队成效还是很明显的。特别是有利于合理调配社区矫正工作力量,统一规范社区矫正执法权的行使,保障执法公正,提高社区矫正执法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肃性,提升队伍的执法能力和水平。
浙江省社区矫正人员在册数量居全国第三位,社区矫正人员年再犯罪率在0.1%以内,低于全国0.2%的平均水平;无社区矫正人员重大恶性案件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发生。
记者日前江西从省司法厅获悉,江西社区矫正工作自2010年启动以来,全省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31376名,现有社区矫正人员17810名,社区矫正人员在矫正期间再犯罪率为0.02%(仅为全国平均数的1/10),没有发生因社区矫正人员再次违法犯罪在当地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事件。
社区矫正工作启动以来,江西率先全面建立和落实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部门指导管理、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社区矫正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监狱管理】 江西省女子监狱率先运行远程帮教会见系统
江西省女子监狱在全省率先运行远程帮教会见系统,半年来共安排视频会见45人次,针对长期无亲属会见、婚姻出现危机、家庭困难等5类服刑人员,该监狱还开展了三批次的“困难服刑人员大家访活动”,把服刑人员的“忏悔视频”和对亲情的渴望话语带到家,化解了十余名女服刑人员的家庭矛盾,并联系当地政府部门为她们的家庭解决实际困难。
近日,在新浪认证注册的贵州省监狱管理局官方微博,被新浪微博评为“2013年第三季度全国政务微博十佳应用奖” 。贵州省司法厅副厅长赵金龙在第一时间通过短信平台,向该新闻中心表示慰问和祝贺,勉励全体同志“再接再厉,充分发挥政务微博作用,把贵州的监狱工作宣传好,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
【人民调解】 吉林省98%的行政村实现民间纠纷“零激化”
目前,吉林有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1.5万余个,人民调解员7.5万余名,基本实现了村(居)、乡镇(街道)和重点单位、行业、领域全覆盖。近3年来,全省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矛盾纠纷案12.4万余次,化解各类矛盾纠纷78万余件,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全省有98%的行政村实现了民间矛盾纠纷“零激化”,为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据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吉林人民调解工作将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深入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以化解矛盾纠纷为主线,努力实现矛盾纠纷调处法治化、矛盾纠纷排查常态化、人民调解组织社会化、人民调解队伍专业化、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进一步延伸“百姓说事点”内涵和外延,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体系中的基础作用,推动吉林人民调解工作实现新发展。
【公证】 山西:开展对外交流合作促进公证开放发展
为进一步推动(山西)省公证事业的发展,促进山西省公证行业与国外的交流合作,近日,山西省司法厅副厅长张玉良带领公管处、公协负责同志与中法公证法律交流培训中心,就山西省公证与法国公证行业开展交流与合作进行洽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