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浙江省司法厅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工作在拥军优属工作中的职能作用,为广大军人军属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有效地促进了军地融合式发展。
据浙江省司法厅厅长赵光君介绍,2010年以来,浙江省司法厅共办理军人军属法律援助案件489件,受援489人,接受日常性法律咨询4100余人次,为军人军属挽回经济损失或取得利益693万余元。
今年,浙江省法律援助中心被中央政法委、解放军总政治部联合授予“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先进集体”, 被省委、省政府、省军区联合授予“省爱国拥军模范单位”荣誉称号。
涉军法律援助范围不断扩大
浙江省司法厅将涉军法律援助工作纳入法律援助工作规划,列入司法行政工作年度责任目标考核内容。浙江省省法律援助中心将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人员和联络员培训纳入法律援助业务培训规划。
2007年以来,司法厅联合省军区政治部先后出台5份文件,对涉军法律援助、法律咨询、送法进军营等工作做了规范和部署;二是加强长效机制建设。
2012年,浙江省司法厅在总结近年来开展涉军法律援助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会同省军区政治部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军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
目前,浙江现役军人提供士兵证或军官证及所在部队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军属提供乡镇人武部出具的与军人近亲属关系的证明或者“法律援助卡”,可免审经济状况获得法律援助。
在《浙江省法律援助条例》确定的援助范围之外,浙江省将军人的婚姻家庭纠纷、军属的农资产品质量纠纷、军人军属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优抚优待金发放纠纷、人民法院立案的土地承包纠纷、宅基地纠纷和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纠纷等案件类型纳入援助范围。
杭州、宁波等部分经济发达地区对军人军属申请法律援助不限制案件范围。
涉军法律援助更加便利
法律援助机构在咨询、办案等工作中,注重收集、上报涉及军人军属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重大、突发、群体性事件舆情信息,建立“收集、研判、处置、服务”四位一体的法律援助舆情工作机制,及时提供给省军区政治部,以更好地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对军人军属申请法律援助开辟“绿色通道”,实行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优先办理,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
同时,对行动不便的老年或者残疾军属,提供上门服务,灵活开展咨询。
每天,浙江省法律援助中心省军区法律援助工作总站工作日均有律师值班,全天候解答军人军属的法律问题助。
据了解,每年省法律援中心会同省军区政治部组织开展全省新兵“法律巡讲”活动。
按照省司法厅、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在驻浙部队团以上单位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的通知》要求,各个法律援助中心都配强配齐工作人员,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确保驻浙部队法律援助工作站的规范建立和正常运行。
浙江全省法律援助中心与驻军部队专题研究涉军法律援助工作,对所属部队法律援助工作站集中进行服务指导。
涉军法律援助办案质量显著提升
今年,浙江省司法厅把提高质量作为加强涉军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抓手,加强了“12348”法律援助咨询专线建设。
通过将咨询专线升级为集咨询、录音、统计等功能的平台,提升法律咨询接待能力和接待质量。
同时,指派具有办案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的的律师为军人军属提供援助。对军人军属申请法律援助实施点援制服务。
对涉军法律援助案件实行全程监督管理,要求承办律师及时与受援人通报案件进展,法律援助机构进行听庭和回访,督促援助律师认真办理涉军法律援助案件。
近年来浙江省法律援助中心每年联合省军区政治部组织开展进军营法律宣传活动,重点宣传法律援助范围、法律援助申请及办理程序、受援人权利义务等内容,宣传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及联络员职责,使军人军属掌握法律援助维权渠道。
三年来累计举办法律知识讲座500余场次、赠送法律书籍15400余册、解答法律咨询25000余人次。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开展法律援助进军营咨询和援助活动,确保驻浙部队官兵、在省外服役的浙江籍官兵和军属的法律援助知晓率不断提高。
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印发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卡,在征兵过程中发放到每一名军人及军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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