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检察院近日向区政府法制办通报了该区行政执法情况的检查结果,这一结果将成为该区2013年度依法行政的考核依据之一。据了解,将行政处罚案件检查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在吴江区还是第一次。
吴江区检察院检察长朱文瑞告诉记者,为加强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该院大力推进“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衔接机制建设。今年7月,该院制定了《行政处罚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备案实施办法》,并由该区政府办转发。《办法》明确规定:行政执法机关发现查处的违法行为涉嫌犯罪、发现国家工作人员在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涉嫌职务犯罪以及检察机关发现行政处罚案件涉嫌犯罪应当移送而没有移送的,须向检察机关备案。《办法》还首次将检察机关开展的行政处罚案件检查和备案情况纳入全区依法行政年度考核。
《办法》实施后,吴江区检察院以行政处罚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备案作为切入点,对该区工商、税务、环保等15家主要行政执法机关开展了一次集中法律监督,从落实检察建议抓起,并将职务犯罪预防融入执法检查全过程。在2个多月的检查中,该院共抽查了200余件行政处罚案件。对发现的问题,该院共向9家单位提出口头建议27条,向6家单位送达了书面检察建议,督促落实整改18项制度。
今年10月中旬,检查接近尾声时,吴江区政府法制办又出台了《2013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进一步强调全区行政机关今年对检察机关提出的检察建议未予认真整改的,将在依法行政考核中扣分。
据参与检查的吴江区检察院预防科副科长陈素介绍,截至10月底,已有13家行政执法机关依照规定向该院报备了149件行政处罚案件,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也进一步完善了制度。目前,《吴江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严重不良行为惩戒实施办法》、《吴江区人防建设资金筹集管理规定》、《吴江区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等7项规章制度已相继修改或制定出台,为进一步强化该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夯实了基础。(记者 卢志坚 通讯员 俞文杰 陈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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