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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打造更全面的司法公开品牌

2013-11-26 10:24:55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图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
    图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庭审的情景。

    南海之滨,创新之城,在深圳这片充满机遇和梦想的土地上,深圳两级法院大胆探索,扎实推进司法公开,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树公信,走出一条富有深圳特色的司法公开之路。2010年,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被最高法院确定为首批“司法公开示范法院”。2012年,中国社科院首次发布《中国司法透明度年度报告》,深圳中院位列较大市中院第一名。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面对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深圳法院人将继续发扬勇于争先的精神,从群众的期待出发,从司法公开的规律出发,从法院工作实际出发,进一步扩大司法公开的范围,创新司法公开的方式,提升司法公开的效果,为建设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作出最大的努力!

    理念先行,筑牢司法公开的基石

    2000年深圳法院即开始系统推进司法公开,在摸索和实践中,逐步形成了符合司法工作规律、适应形势发展的司法公开理念:坚持全面型公开,明确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坚持司法公开与司法服务相结合,通过公开实现便民利民惠民;坚持分层型公开,不断完善向社会公开、向当事人公开、法院系统内部公开机制;坚持监督型公开,让群众最大限度的参与司法,监督司法。

    在上述理念的指导下,深圳中院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推进司法公开的规范性文件,确定了公开的原则、对象、范围、内容、形式、途径以及考核办法,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司法公开制度体系,在全国法院系统率先引领司法公开工作向广度、深度发展。

    惠民为本,强化司法公开的实效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盼,我有所为”。深圳法院从“方便群众接近司法”的角度切入,不断强化司法公开的关键领域。

    从推送式公开到互动式公开,丰富司法公开的形式。在不断向社会公布各项司法活动信息的基础上,深圳法院注重司法活动的双向性,把“诉讼服务中心”,打造成“菜单式”司法公开的载体,配备专人提供有针对性的诉讼引导和判后答疑;全市7家法院官方微博先后开通,陆续有超过180万网友参与互动;南山法院建成“南山在线网”,安排专人即时回答网友提问;罗湖法院开通全国首家实名认证的官方微信平台,群众输入问题代码即可获得专业解答。

    从对内部公开到全方位公开,拓宽司法公开范围。

    深圳法院在做好司法信息内部共享的基础上,不断拓展对外公开的信息范围,并根据不同社会群体对司法公开的不同需求,利用传统媒体、信息网络等多种方式、多个平台从多个层次推进司法公开的广覆盖。向社会公开,重点公开立案信息、审务信息、裁判文书、典型案例、重大举措等内容,开展典型案件和社会关注案件的“庭审网络视频和微博直播”活动,增加“法官点评”栏目,以更亲民的方式回应群众对司法公开的期待;向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公开,重点公开案件的处理流程、办理进度、裁判结果等个案信息,开发网上立案、审判和执行信息公开系统,当事人凭案号、密码即可查询个案深度情况;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开,定期通过短信方式公开法院工作信息,并邀请旁听社会影响重大案件的庭审、参与听证、接访活动。

    这种针对不同对象的公开既解决了司法公开的个性化需求问题,也实现了公共利益与个体利益的平衡,更丰富了司法公开的范围和内容,将司法全过程置于阳光下,接受更广泛的监督。

    从普适性公开到诊疗式公开,注重司法公开效果。近年来,深圳法院陆续向社会发布各类审判执行白皮书,一方面向社会公开各项审判执行工作情况,另一方面积极参与社会管理,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度剖析并提出对策;将被执行人信息纳入全国征信系统,定期曝光“老赖”,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开展“法官进社区、进行业协会”活动,与行政执法单位定期座谈,结合案例宣讲法院裁判的规则和依据,使涉诉百姓、行业和行政执法单位有机会“问诊开药”,并接受、认同法院的判决。

    优化整合,培育多元化公开平台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部署,深圳法院坚持统一领导、统一设计、统一标准、统一实施,着力打造涵盖网络、电话、短信、微博和微信的多元化司法公开综合服务平台。建成了以“一网联通三平台,一站提供三服务”为特色的“网上诉讼服务平台”,向社会公众和当事人公开6大板块的34项内容,并提供电子地图查询、各类格式文书下载、法律援助等各类便民司法服务;开通了12368语音和短信服务平台,提供案件查询、业务咨询和受理投诉的电话人工服务和短信服务;两级法院陆续开通官方微博,实现在新浪网、腾讯网、新华网和人民网的广覆盖,粉丝超过180万。罗湖法院开通全国首家实名认证的官方微信平台,群众输入问题代码即可获得专业解答。

    目前,深圳法院已逐步形成以诉讼服务中心为“实体店”,以网上诉讼服务平台、12368语音短信平台和微博、微信为“虚拟店”的全方位立体化司法公开平台。可以说,只要拥有一部智能手机和网络,即可随时随地获取所有司法公开信息。

    健全审判流程公开平台,让审判流程看得见、摸得着、听得到。按照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不同需求分层次公开。依法向当事人公开从立案到案件审结的所有节点、期间和人员信息。当事人可以登陆网上诉讼服务平台的网上立案栏目办理远程立案;可以登录“当事人查询栏目”,输入身份证号码和系统自动向预留手机号码发送的验证码,进入到个案信息页面,查询案件在立案等多个环节的38个具体节点信息。案件结案后,还可以对法官进行满意度测评。除了登录互联网的方式外,当事人还可以通过拨打12368服务热线、发送短信至12368短信平台、关注法院官方微博等多个渠道获取上述信息。

    从满足社会公众对司法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的角度,依法向社会公开法院的机构、人员信息、名册信息等诉讼引导、诉讼指南信息和个案的立案、开庭和结案时间信息、审理状态信息。公众可登陆网上诉讼服务平台的相关栏目获取上述信息;为全面展示案件审判的过程,深圳法院建成218个科技法庭,实现庭审活动同步录音录像,及时整理存储,并设置专门场所供社会公众查阅;以视频、图文、微博等多种方式及时公开典型案件和社会关注案件的庭审过程,罗湖区人民法院的微博直播庭审已形成“每日一播”的常态机制,深圳中院庭审网络视频直播和微博图文直播自2010年6月开始已播出37期,每期庭审的点击率均维持在千次以上,先后有4宗拟直播的案件当事人为避免曝光企业的不良行为在庭前提出了撤诉或达成调解。

    强化裁判文书公开平台,倒逼裁判文书事实清、依据准、说理透。2009年起,深圳法院逐步开展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在内网建立全市法院裁判文书数据库,共收集自2007年至今的裁判文书 22万份,为裁判文书上网奠定基础;深化裁判文书改革,针对简单、事实争议不大的案件采取令状式、要素式和表格式裁判文书写作方法,使裁判文书的事实部分和说理部分一目了然;制定《关于生效裁判文书上网公布的若干规定》,规定除因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未成年人犯罪等情形外,所有案件的裁判文书均应在生效之日起30日内对外公开;同时,为提高工作效率,减轻法官压力,在内网配套建立了裁判文书纠错、隐名和网上发布系统,通过辅助软件和人工双重的处理,确保上网的裁判文书除技术处理部分外,与纸质的裁判文书内容一致。

    在官方网站和网上诉讼服务平台设置裁判文书公开栏目,按照案件类型分别公开各类裁判文书;提供便捷的检索方式,实现公众通过当事人姓名、案件类别、案号和案由查询裁判文书,截至目前,两级法院先后对外公开生效裁判文书4万余份。

    完善执行信息公开平台,执行过程更高效、更规范、更透明。深圳中院在实行执行权分权机制改革的基础上,以“鹰眼查控网”和“极光集约系统”为抓手,以执行公开网为着力点,建成内部高效运行、外部规范公开的执行信息公开平台。

    鹰眼查控网是深圳法院首创的通过网络以“点对点”模式与各联动、协助单位互动,对被执行人及其财产进行查询和控制的信息化工作平台,开创了信息化、集约化执行联动和执行威慑新模式。极光集约系统,是通过网络连接办案法官、执行外勤、当事人、代理人的信息终端,实现利用电子送达集约办理司法事务的工作平台,使执行权内部高效运行。

    开通全国首家具有实时播报功能的专业执行公开网站,包括财产查询、控制、处分的基本情况向全社会公开,社会公众通过网站、微信平台均可随时查询;而执行日志、执行进程等详细情况,当事人只需凭密码即可登录网站查阅。除此之外,该网还具有网上服务、网上举报、网上求助等功能,既实现了执行过程的全公开,又为法院与当事人搭建起了沟通交流的有效平台。执行公开网的上线运行,将执行全过程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视野之内,提升了司法公信,增进了人民群众对于执行工作的理解与支持,降低了执行申诉信访和投诉。2012年12月19日,《人民法院报》头版以《零距离实现零投诉》为题报道了执行公开网。

    在不断丰富三大司法公开平台内容的同时,深圳法院还致力于打造更加多元化的平台:

    借助传统媒体,打造合作栏目平台。2004年起,深圳中院与本地媒体合作开办《法官说法》、《罪与罚》、《调解故事》等专栏,其中,《法官说法》每周一期,广受关注,已成为深圳特区报的一个品牌栏目。

    主动接受监督,打造新闻发布会平台。不定期举办新闻发布会,及时发布法院重大举措、改革创新措施等重要工作措施。

    加强对外沟通,打造主题开放日活动平台。全市法院每个季度统一举行一次“主题开放日”活动,邀请各界人士旁听庭审、参观法院;福田区人民法院还因地制宜举行“外籍和港澳台人士法院开放日”,充分展示特区法院的良好形象。

    传播法治理念,打造讲堂文化平台。开展党校法律讲堂和南山法律文化大讲堂,分别与新晋党政领导干部和特定社会群体开展讲座交流,以通俗方式演绎司法规律,推动司法理念的传播。

[责任编辑:闫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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