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山东省公安厅政治部以围绕中心、服务实战为目标,积极推动警衔管理工作,有力地促进了队伍正规化建设。
为推动警力下沉,省公安厅将基层任职经历作为民警警衔晋升考核的一项条件,规定凡首授或晋升警衔的民警必须具备基层任职经历,没有基层任职经历的暂不办理警衔评授手续,以此解决基层警力不足问题。警员职务套改工作结束后,省公安厅通过每季度警衔审批、审核,对全省警员职务套改工作进行检验和校正,确保了全省警员职务套改工作的质量。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切实为民警依法执法、正常执法提供保障。针对近年来基层民警反映的警衔标志发放不够及时等问题,省公安厅人事处联合警务保障部研究制定了警用服装标志证件管理及责任倒查追究办法,组织各级公安机关对各环节的工作进行认真梳理排查,查找根源,治理弊端,从制度上保证了工作有章可循,从行动上保证了落实掷地有声,使警衔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孙海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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