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安市公安局刑侦局技术处的法化科科长周起,是一名从警22年的主任法医师。因为出色的命案现场分析,周起成为陕西省公安厅刑侦专家,并且被公安部聘为全国公安机关刑事技术专家。那么,周起与普通的法医有什么不同之处呢?我们看看他辨识现场喷溅血迹的功夫。
再研究现场时,周起的详细陈述受到重视
10年前,西安市朱雀东坊小区发生一起杀人焚尸案,70多岁的宁姓老汉和照顾他的一名40多岁的保姆在家被杀害。因为灭火,现场遭到严重破坏。看过现场后,大多数专案人员认为,这是一起生人入室绺窃引发的杀人案。犯罪嫌疑人进门后先杀了保姆,然后将床上的老汉杀害;也有一种意见认为,这是保姆的熟人作案:此人叫开门后,先杀保姆,再杀了老汉。周起却说凶手是老汉的熟人,而且先杀的老汉,后杀的保姆。
民警勘查现场时,宁老汉房间地面上还积着20厘米深的水,很多痕迹物证已经灭失。但是,厨房橱柜侧面紧靠卧室门的位置,能看见一组喷溅血迹。经DNA检测,这是保姆的血。保姆的头上有20多处挫裂创伤,损伤集中于头顶,手上有抵抗伤。周起分析,犯罪嫌疑人先击打她的头部,在她倒下后,又在她的头部进行了连续击打;再看卧室对面的墙上,有抛甩状血迹和人体组织,经检测,这也是保姆的。结合靠近卧室橱柜侧面的喷溅血迹再分析,周起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在卧室门口杀害的保姆。
宁老汉的挫裂创伤同样有20多处,也在头部,但并不在头顶,而是在头部一侧。虽然大火烧光了老汉的衣裳,但他屁股底下却有睡衣残片。据走访了解,宁老汉耳朵一点也不背。如果先杀的保姆,那么老汉一定会被惊醒,这样,老汉的伤就不可能只集中在头部一侧,而会和保姆一样,头顶有伤,并且会有抵抗伤。周起因此认为,老汉是在睡眠状态下被突然击打头部致死。
保姆遇害时,衣着完整,连鞋子都穿好了。周起推定,犯罪嫌疑人锤杀老汉,惊动了保姆,保姆走到卧室门口时,被犯罪嫌疑人杀害。那么,什么人能潜入耳朵并不聋的宁老汉卧室乘其熟睡下手杀掉他呢?周起说,这人一定是宁老汉的熟人,而且是留宿他家的人。如果是个普通的熟人作案,那么他半夜敲门,左邻右舍不会一点动静都没听到。
那时候,周起只有35岁,以他的资历,不足以服人。结果,案子按照前面两种观点搞了一周,走进了死胡同。再研究现场时,周起的详细陈述引起了专案组领导的重视。
宁老汉在西安的社会关系很单一,他有两个儿子。专案组决定,派一组人马赶赴他河南老家。结果,这组侦查员一去,马上就摸到一个情况:宁老汉一个远房的孙子宁博总一周前刚从西安回来。很快,侦查员就从宁博总家里搜出了宁老汉家失窃的高档烟和名表等物品。宁博总被抓获,很快供述了他借留宿宁老汉家之机图财害命的犯罪事实,作案过程和周起分析的一模一样。
当法医不能光搞法医鉴定,必须换一种思维方式
1991年,周起从西安医科大学法医专业毕业,开始在市公安局当法医。可工作了快10年,他觉得自己的思维遇到了瓶颈:所做的工作,不能给侦查员提供更多、更具体的支持。当时,公安部举办了一期法医命案现场分析培训班,老师都是公安部刑侦专家。周起由此茅塞顿开,认识到当法医不能光搞法医鉴定,必须换一种思维方式。比如命案现场,要以尸体为中心,以现场血迹及其他生物信息为线索,进行法医命案现场综合分析,从作案过程、作案人数、犯罪嫌疑人刻画入手。犯罪嫌疑人是生人还是熟人?跟谁熟?熟到什么程度?都要通过证据说话。
一次,陕西某市的一位老领导在家中遇害,家中财物被抢,案件被定性为入室抢劫杀人。因为现场有光脚的和穿鞋的两种足迹,犯罪嫌疑人到底有几个人,成为争议的焦点问题。省公安厅邀请周起看过现场后,周起得出的结论出乎大家的预料:犯罪嫌疑人是一人作案。他的依据还是来自损伤分析和血迹分析。受害人被捆绑后还能挣脱,说明捆得不紧;受害人能在屋里到处跑,说明他没有得到有效控制;受害人的损伤没有两面夹击的损伤,现场血迹的分布又都靠近墙,说明犯罪嫌疑人应该只有一个人。那两种足迹又怎么解释呢?周起认为,犯罪嫌疑人进去时,怕穿鞋动静大,就脱了鞋,光着脚;作案之后,他又穿上了鞋子,在屋里行走过,所以才有两种足迹。
一天后,公安部的刑侦专家被请到。他们得出的结论,和周起的分析完全一致。案件侦破后,证实他们是正确的,真是“英雄所见略同”。(文/图 记者 胡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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