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金龙
朱永平在江苏省张家港市一服装厂任技术管理中层干部,他已经在张家港生活了20余年。朱永平原打算回老家扬州创业方便孩子读书,张家港市推出新市民积分管理后,他成功为孩子申请了积分入学。朱永平激动地说:“积分管理公平公正,我要留在张家港创业发展。”
近年来,沿海发达地区先后产生了“用工荒”问题。如何使流动人口作为新市民融入当地,2011年6月,张家港市公安局发动全市社区民警、户籍协管员,对居住、工作3年以上的2.4万余名新市民开展了专项调查。据调查统计,大部分新市民希望加入医保、子女能入读公办学校、将户口转入张家港等。为此,张家港市公安局积极向市委、市政府汇报,争取政策支持,出台新市民同城待遇实施办法。2012年5月,张家港市出台 《张家港市新市民积分管理暂行办法》,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施行新市民积分管理。
只要已办理居住证的非张家港市户籍人员,连续工作或居住一年以上,就可纳入积分管理范围。由公安、社保、教育等17个部门根据积分标准计分,由基础分、附加分、减扣分3部分组成。其中基础分指标包括个人素质、参保情况和居住情况3项内容,附加分指标包括个人基本情况、紧缺适用人才、专利创新、表彰奖励、社会贡献、投资纳税、卫生防疫等8项内容,减扣分指标包括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和违法犯罪等内容。
新市民在积分管理申请时,可一并提出积分入户、入学、入医申请,也可选择其中一项进行“单点”,申请人积分按分数高低分类进行排名。参加积分管理后,当达到一定分值时就可获取家庭入户、子女入读公办学校和参加当地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同城待遇。申请人伪造或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不予纳入积分管理;已纳入积分管理的,其所获积分自动归零;已取得入户、入学、入医资格的,其资格取消,申请人应偿还所获待遇的全部利益。该申请人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参加积分管理。违反相关法律的,移交职能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积分管理办法施行后,新市民增强了归属感,稳定了现有外来人员,他们与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用工更加规范,吸引了更多的高素质外来人员来到张家港工作生活,为张家港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添砖加瓦。不少企业在外出招聘人员时,以积分管理为亮点成功吸引人才。同时,积分管理解决了人口管理问题,新市民主动到公安机关办理居住证,主动、真实地告知个人相关信息,使公安机关掌握的信息更加全面、完整、准确。
自积分管理实施以来,警方已采集6万余条新市民个人有效信息,充实了公安数据库,为信息研判、防范打击犯罪提供了有力保障。目前,张家港市已有1.5万名新市民子女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1.65万名新市民子女通过积分实现就读梦,700余名新市民获得积分入户准入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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