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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全国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业务竞赛侧记

2013-11-25 08:12:44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检察日报 

  竞赛精彩激烈 选手自信执着

  第三届全国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业务竞赛侧记

  11月24日,第三届全国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业务竞赛进入决胜阶段:案件汇报与答问。记者程丁摄

  11月22日至24日,来自全国31个省份及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检察院、铁路运输检察院的68名侦查监督检察官,接受了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最高规格的业务能力检阅——第三届全国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业务竞赛。

  记者通过全程“观战”,深切感受到了竞赛的精彩与激烈,选手们的自信与执着。

  文书制作:“原著”与“微电影”

  22日一早,国家检察官学院沙河校区2号楼的楼道里气氛异常活跃,68名选手摩拳擦掌、跃跃欲试,等待着首轮“战斗”的打响。

  7时50分,监考官庄严地宣布考试纪律。

  8时许,赛场里键盘声此起彼伏。选手需在8个半小时内就一起过失致人死亡案独立制作出《审查逮捕意见书》(下称《意见书》),并制作出汇报课件(PPT)。与往届竞赛不同,《意见书》的格式要按照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相关要求严格规范制作。

  “没有紧张,只有兴奋。”在短暂的午休时间里,本届竞赛年龄最小的选手,来自新疆兵团26岁的刘召向记者表示,“地域时差”带来的身体不适并没有影响比赛的心情,“会全身心投入到这次岗位练兵中,以赛促学,开阔眼界”。

  “如果把《意见书》比喻为原著,那么制作汇报课件就是根据原著拍摄的一部微电影。”广东选手黄海锋认为,第一轮考试不但考量了选手运用证据查清事实、适用法律的水平,还检验了新时期检察官信息技术的应用能力。

  笔试:综合考量侦监业务素养

  关于排除非法证据,下列哪一选项不准确?简述审查逮捕环节如何确保办案质量,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23日上午举行的笔试为本届比赛新增环节。

  “试题有深度、有高度,具有一定的挑战性。”办理过轰动全国的“亿霖木业”非法经营案的北京选手王静赛后对记者说。

  第二届全国十佳侦查监督检察官的获得者、天津市河北区检察院检察官井澈以“陪练”的身份参与了本届竞赛。

  “笔试环节是对侦查监督检察官业务素养的综合考量,赛前我们将侦监业务相关热点、重点、焦点问题进行了综合评估,对笔试考题进行了预判演练。”在井澈看来,增加笔试环节意义重大,能够全面考量选手审查、判断和运用证据能力,法律政策适用能力,以及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等《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侦查监督能力建设的决定》所规定的7个方面岗位技能。

  案件汇报与答问:直观考量能力水平

  11月24日,比赛进入决胜阶段。上午8时,竞赛组委会宣布了具有案件汇报与答问环节参赛资格的选手名单,即前两个环节考试总成绩排名前40名的选手。

  “案件汇报准备就绪。”9时,第一位汇报案件的海南选手王瑞德熟练地操作课件,向评委简明扼要地展示了案件事实、关键证据、定性分析等内容。

  “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社会危险性仅提供一份情况说明,你认为其具有证明力吗?如果公安机关不提供这份证明,应如何处理?”

  “我认为这份情况说明总体上来说是有证据可以证实的,具有一定的证明力。假如不足以证明是否有社会危险性,可以请公安机关补充相关证据材料……”

  面对评委抛出的问题,王瑞德从容应答。

  “本轮比赛直观地考量了选手掌握理论与实务知识的水平,以及临场应变、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精神面貌等综合素质。”侦查监督厅有关负责人说。

  作为本届比赛评委,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兴良点评道,通过竞赛可以看出,近年来侦查监督队伍执法办案和法律监督能力明显提升,知识结构和专业化程度得到进一步优化。(徐日丹)

[责任编辑:朱诗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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