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山法庭进行“午间庭审”。王立华 摄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姜山法庭只有5名审判员、4名书记员,却服务着鄞州区姜山、云龙、横溪三镇13.5万常住人口、13万流动人口,年均办结民商事案件700余件。
近8年来,该法庭所审理的几千件案件无一被发回重审或改判,上诉信访案件为零,被团中央和最高人民法院联合授予“全国青年文明号”,并先后荣立集体二等功、集体三等功,获得“省模范五好法庭”、传承“枫桥经验”服务基层先进法庭等荣誉称号。
“多年来,姜山法庭始终坚持‘排民忧、解民难、化民怨’的工作思路,优化诉讼渠道,推行‘四庭’制度,尽可能让当事人少跑路、少费时、少操心,真正做到司法关注民生,审判贴近百姓,让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暖。”鄞州法院院长张光宏说。
■预约法庭:
打官司可预约
一般而言,参加诉讼、调解、宣判等司法活动,当事人必须听候法庭的通知。但当遇到当事人有时间而法庭不开庭,或法庭开庭时当事人来不了,怎么办?
2008年,周小鸥调到姜山法庭工作,在办案过程中她发现了这一问题。
为解决这一难题,姜山法庭推出了“预约法庭”制度。“当事人在接到开庭通知后确实不能按时到庭的,经另一方当事人同意,可向法官预约庭审时间、地点。”周小鸥说。
8年间,姜山法庭陆续整合了网络、电话、信函、短信等多种预约方式,并将“预约法庭”从单纯的开庭时间约定逐步推广到咨询、立案、信访接待甚至判后答疑等各个环节。
2010年,小林以女儿的名义向姜山法庭起诉王某,讨要每月1000元的抚养费,周小鸥审理此案。庭审时,王某辩称当初曾反对小林生育,为此两人还有过协议,孩子一旦出生,所有费用均由小林承担。
周小鸥多次找到王某,向其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告诉他这样的协议并不妨碍女方在必要时要求其每年支付抚养费,并从情理上对其进行教育。最后,法庭结合王某的自身条件、经济能力等情况,判决其每年支付女儿抚养费6000元。
判决后,王某不服。周小鸥让王某先回去好好想一想,“有什么想不通的,你可以再来找我。我办公室门口有个留言箱,如果碰到我不在,你可以在那里留言,我会联系你的”。
几天后,王某给周小鸥留了一句话:孩子是自己的,责任是自己的,感谢法庭的教育。
姜山法庭在案件调解中还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的作用。当事人向法庭预约后,法庭再向人民调解员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组成的特邀调解员预约时间,整合多方力量参与到案件中。仅今年上半年,就通过预约调解案件200多件。
■午间法庭:
午间也可开庭
一天中午,外来工小张换下工作服就匆匆骑车赶往姜山法庭。趁着午休时间,小张要了结一场离婚官司。
小张和妻子的离婚官司在儿子抚养费承担方面存在争议。法庭征得双方同意后选择中午对该案进行了成功调解。“没想到案子这么快就处理好了,下午可以正常上班了。”小张感叹“午间法庭”的高效率。
周小鸥说,外来务工人员到法庭递交起诉状时,法院工作人员都会详细了解对方情况,如果是无法请假的,就会列入“午间法庭”开庭名单。
姜山法庭受理最多的是民事纠纷。对于这类琐碎而棘手的案件,法官一般都会利用午间或晚间时间送达诉讼文书、勘查现场或召集各方协调。
在一起邻里纠纷中,原告纪大姐起诉称,被告张大伯私搭顶棚影响了她家采光,双方发生口角后,张大伯带人冲进她家要打她,她情急之下从二楼跳下,造成腰椎骨折,构成九级伤残。但张大伯矢口否认进过她家。
主持调解的周小鸥为搞清事实真相,趁中午休息时间,驱车到双方住处进行实地勘查。仔细丈量后,周小鸥心里有了底。
“如果你没冲进她家,怎么知道她坐在窗户上?”一句话让张大伯无言以对。而对纪大姐,周小鸥也指出了问题:“窗户离地面那么高,你应当注意到危险性。”仅仅两句话,就让双方心服口服。
■假日法庭:
假日开庭不间断
在“午间法庭”的基础上,姜山法庭又延伸出“假日法庭”制度。这为那些在较短时间内无法完成调解或庭审的复杂案件提供了一种选择,同时也解决了当事人在一些离婚官司、继承纠纷中害怕张扬的后顾之忧。对于送达文书、诉讼保全等,也会视情况启动“假日法庭”。
今年,在一起经济纠纷案件中,被告钱某为了逃避将来案件败诉后的执行,欲将位于南京的一处房产转移。原告向法庭提出申请,要求对钱某在南京的房产进行财产保全。当时正值五一假期,但案情刻不容缓,办案法官何彬彬立即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并携带裁定书连夜赶往南京。到达南京已是次日凌晨2时。上午,她连续跑了三家部门,对钱某名下的房产采取了保全措施,因为下午还有案子要开庭,她午饭也顾不上吃,马上回返。
“午间法庭”和“假日法庭”刚推出时,有人说中午时间短,假日里法官也要休息,长年累月这么干谁受得了,并断言不会长久。然而事实上,几年来,这两项制度从没间断过。
■流动法庭:
在田间地头巡回
在横溪镇设立固定巡回法庭;在云龙镇设立流动审判点,将“流动诉讼服务中心”摆到街头,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现场立案、现场调解等全方位司法服务……“巡回法庭”虽然是一项老制度,姜山法庭却让它发挥了新效用:不仅在“巡”中方便了当事人的诉讼,更抓住“巡”的机会,借力当地党委、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合力化解矛盾纠纷。
横溪镇大岙村经济合作社有一片近400亩的茶山,由杨某租赁承包。今年2月份,租赁合同到期后,合作社对茶山重新进行租赁招标。杨某交纳了30万元投标保证金后中标。但随后双方因为茶山品种改良的费用承担问题发生矛盾,致使租赁合同一直无法签订,茶山也被闲置了半年多,造成很大损失。
杨某要求合作社退还投标保证金未果,将对方诉至姜山法庭。“这个案子不能拖,必须尽快解决。”周小鸥和承办该案的法官郭敬波分析案情后认为,这起案件虽是杨某违约在先,但如果按法律程序判令杨某继续履行合同,很可能造成两败俱伤。考虑到案件涉及村组承包合同,镇政府参与调解更有利于矛盾的解决,于是决定启动“巡回法庭”。7月15日,“巡回法庭”走进大岙村村委会,镇政府相关领导和村干部参与调解。
看到双方争执不下,周小鸥和郭敬波从经济利益出发为大家算起账来:“杨师傅,你这种行为违反了合同法,还造成了合作社的损失,要承担大部分责任。”接着,又劝合作社代表:“继续让他承租明摆着要亏钱,你们去哪儿收租金?”
经反复调解,双方终于达成一致协议:解除租赁合同,合作社退还杨某的招标保证金;杨某补偿合作社经济损失12万元。合作社同意杨某将他种植在茶山上的茶叶采摘销售。一场原本可能久拖不决的纠纷顺利化解。(王晓丹 王立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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