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公车喷涂标识值得肯定,但是“一涂了之”还远远不够,还必须完善制度的各项细节,让群众监督落到实处,见到效果。
近日,认证为“丽江市永胜县委宣传部副部长”的网友@边屯丽影发布了一组照片,引起广泛关注,内容是当地喷涂了含“严禁公车私用”字样和监督电话的公务车照片。
不得不承认,目前就媒体曝光的公车私用事件,绝大多数都是由网友和公众监督发现的,而在这些被曝光的公车私用中,又有一个显著的特点,那就是绝大部分的公车,都是有明显行业和职务标识的公车,比如带有“检察院”、“法院”、“医院”等字样标识的车,因为一旦这类车到了不该到的场合,公众心里就会打个问号,进而才有监督的举动。
有明显行业和职务标识的公车容易被公众抓现行,那反过来就意味着,那些没有明显行业和职务标识的公车,就不容易被公众发现和监督。虽然每辆公车都有属于自己的号码,但毕竟不是每个网友和公众都能记住所有公车的车牌号,无法识别,自然也就谈不上公开监督。
不得不说,这样的举措很有效果,也很有现实意义。有了标识,一方面方便了百姓对公车私用的监督,另一方面也让公车私用者有所忌惮,毕竟以前没有标识之前,一些公车好像披了一层隐身衣,而现在则是把这层隐身衣给揭掉了,让公车真正行驶在阳光下,行驶在老百姓监督的目光里。
关于公车私用,很多地方政府也想了很多办法,比如给公车装上GPS定位系统,一旦有公车开进不该去的地方,系统就会自动报警。虽然从科技含量上来说,这一招要比给公车喷涂标识先进得多,但是这种办法最大的弊端,是没有真正脱离“内部监督”、“自己人监督自己人”的窠臼,也就为网开一面、有意袒护等埋下了隐患,因此也难以得到公众的真正认同。而给公车喷涂明显标识,办法虽然土,但是却迈出了从“内部监督”到“群众监督”的关键一步,效果自然要好得多。
当然了,仅为群众监督创造条件也还不够,还必须得让群众监督看见效果,就要建立公开透明的信息公开机制,把群众监督后的处理结果、处理意见及时向外界公布,及时反馈给提供举报和监督线索的群众。如果只有监督,没有处理,或者是虽然处理了也不告诉公众,那么百姓就会觉得监督没有效果,就会失去监督的动力和信心。(苑广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