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山西省司法厅党委召开中心组扩大会议,学习传达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该厅党委班子成员和厅机关各处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在集中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决定》起草说明之后,该厅党委书记、厅长崔国红就深入学习贯彻三中全会精神作了总结讲话并提出三方面要求:
一、准确把握全会的重大意义和指导思想。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是在我国改革开放新的重要关头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这次会议的召开,是我们党坚定不移地高举改革开放大旗的重要宣誓和重要体现,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总部署、总动员。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深刻剖析了我国改革发展稳定面临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阐明了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意义和未来走向,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重大原则,描绘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新蓝图、新愿景、新目标,汇集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新思想、新论断、新举措,是指导新形势下全面深化改革的纲领性文件。深入学习和领会三中全会精神,一是要深刻理解和把握“一个主题”:即“全面深化改革”,强化对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改革任务、具体举措,以及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阶段的认识。二是要深刻理解和把握“三个进一步解放”的改革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深刻揭示出从转变观念到转变行动的客观规律,浓缩了我国改革开放以解放思想引领实践探索,以变革创新增强社会活力的重要经验,蕴含着实现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路径选择。只有始终把握住“三个进一步解放”这个改革要求,才能让发展的空间更广、改革的动力更强、社会的活力更大。三要深刻理解和把握“四个坚持”的基本经验。“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路线;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以人为本,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论述,为我们从根本上阐述了改革的性质和方向、道路和途径、改革主体和价值取向及改革的科学方法,是总结35年改革开放实践的成功经验和全面深化改革的基本遵循,必须深刻理解和牢牢把握。四是要深刻理解和把握“六个紧紧围绕”的改革主线。全面深化改革是一个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诸多问题交织叠加、错综复杂,必须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紧紧围绕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深化社会体制改革;紧紧围绕建设美丽中国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紧紧围绕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是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建六个领域的改革主线和基本理念,是整体谋划、系统协同、整体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基本思路和行动指南,必须深刻理解和牢牢把握。
二、深刻认识司法行政在全面深化改革中的光荣使命。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广大干部,要认真研读《决定》所确定的各项改革任务,从两方面把握《决定》对司法行政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强化责任意识,自觉增强工作使命感和主动性,忠诚履行职责,坚决完成好任务。一方面,要从三个层面明确《决定》提出的普遍性要求。第一个层面,明确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要求。这个体现在《决定》的第一部分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意义和指导思想当中第1、2、3、4条,比如“三个进一步解放”、“四个坚持”、“六个紧紧围绕”等等。第二个层面,明确适用于各方面工作的普遍性要求。比如第十部分“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中“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必须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等。比如第35条至37条,关于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的相关内容。比如《决定》第十六部分“加强和改善党对全面深化改革的领导”第59条和第60条中,关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等等内容。 第三个层面,要明确与司法行政工作密切相关的普遍性要求。比如,“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构建开放型经济的新体制”等等,都与进一步做好法律服务、法律保障工作密切相关,为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开辟了新的发展空间,也为法律服务和保障工作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供了切入点、着力点。另一方面,要明确与直接履行司法行政工作职责相关的针对性要求。这部分主要体现在《决定》的第九部分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第30-34条,以及《决定》的第十三部分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的第47、49、50条当中。比如,第30条中提出的“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建立科学的法制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任务。31条提出的“深入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第33条中提出的“严格规范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程序”、“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渠道”等任务。第34条提出的“废止劳动教养制度,完善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治和矫正法律,健全社区矫正制度;健全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和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制度,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发挥律师在依法维护公民和法人合法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等任务。比如,第47条提出的“坚持依法治理,加强法治保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的要求。第49条提出的“要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建立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综合机制,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制轨道解决,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第50条提出的“深化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改革”“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密防范和惩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等等。
三、自觉贯彻落实全会精神,做好各项司法行政工作。学习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全省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是对我们工作能力和水平的一次大考验。当前,要突出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从履行司法行政各项工作职责,加强法律服务、法律保障、营造社会环境等方面出发,紧紧围绕司法部和山西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部署,主动对接《决定》确定的改革任务和举措,找准工作结合点、切入点和着力点,狠抓贯彻落实工作。二是积极推进事关司法行政改革发展的专题调查研究。结合三中全会提出的司法行政改革任务,结合山西省委政法委关于开展大调研活动的安排部署,结合山西省司法厅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确定的厅领导领题调研任务,认真开展专题调研活动,梳理谋划改革发展任务和明年工作思路。三是认真检查督促年度重点工作部署落实情况。要对司法部、山西省委、省政府下达的重点工作部署完成情况进行检点,列出清单来,重点查看上级下达了哪些重点工作、提出了哪些工作要求、落实情况怎么样,哪些完成了、哪些还要加快推进,做到心中有数。四是扎实做好当前各项重点工作。要认真做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阶段的工作,不能因为召开过了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而存在“过关”思想,确保活动劲头不松、力度不减、组织不散。要积极做好律师协会、公证员协会换届工作,加快步伐,年底前完成换届。要努力做好法治山西建设工作和“12.4”法制宣传日工作,高质量地完成山西省委依法治省领导组交办的任务。要切实做好监狱劳教工作,积极稳妥推进监狱安全稳定、布局调整工作,以及劳教制度改革的相关试点工作。
最后,崔国红特别要求抓住今年最后40天时间,抓紧做好各项工作,为完成全年工作任务收好局、交好账。(郭凯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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