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小龙
党风廉政建设是一个关系领导干部政治生命、生存发展的重大问题,从公安机关发生的典型腐败案件中,我们得到的深刻启示是:职务提升了,要求就会相应提高,责任就会相应加重,只有时刻牢记党的根本宗旨,恪守廉洁从政的准则,秉持克己奉公的操守,才能做到为民、务实、清廉,才能保持党员领导干部应有的政治本色。
党员领导干部在恪守道德上要特别自重。注重自己的道德素养,能时刻检点自己,克制自我,恪守道德和法律底线。在各种诱惑和考验面前,要自设防线,自我监督,自觉按党员标准要求自己,经得起诱惑、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注重自己的作风形象,时刻想到自己是一名党员、是一名领导干部,不能在金钱美色面前丧失意志,更不能在处理个人和他人利益时只考虑个人。
党员领导干部在思想行为上要特别自省。经常反思自己的思想行为是否符合党的纪律要求,是否符合广大民警的利益,是否能够做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是否懂得“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的真谛;经常反省自己在抵制“请一顿饭、喝一瓶酒、拿一条烟”这些看似无伤大雅的“小节”面前是否飘摇,在反对“不犯大错误,不搞大腐败,犯点小错误,得点小实惠”等问题上是否坚决;经常问一问自己是否能经常对照工作职责反思自己的行为,是否能时刻自省自律、自我调控、自我约束,不断加强对主观世界的改造。
党员领导干部在迎接挑战上要特别自励。要树立奋发向上、建功立业的远大政治理想和宏伟抱负,努力在自己的岗位上经受住考验和锻炼,始终做到成绩面前不骄傲,失败面前不气馁,不断创造出优异的成绩,以此激励和鞭策自己。要保持和具备舍我其谁的工作气势,在工作中具有出新招、破难题、上台阶的信心、决心、本领和方法,勇于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使自己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思路不断适应事业发展、时代变化的需要。
党员领导干部在干事创业上要特别自觉。要对本职工作极端负责、一丝不苟、善始善终;要有执著的事业追求,把事业当成使命的寄托,对公安事业勤恳务实、兢兢业业、充满热情;要以废寝忘食、夜以继日的精神状态做好工作,坚决克服一个“怕”字,摒弃一个“等”字,做到勤学习、勤动手、勤操作,敢为人先,不因循守旧,工作想在前;敢于进取,不得过且过,工作做在前;在工作中不仅要敬业、勤业,还要专业、精业,要有自信的底气,不人云亦云,敢于对自己所做的工作较真碰硬,力争让自己成为分管领域的专家,这样才能从尽职尽责跨越到尽善尽美,才能从优秀跨越到卓越。
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洁从政上要特别自律。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不搞亲疏,厚此薄彼,坚持用同一原则对待每一个人,不搞双重标准;要具有宽广的胸怀,淡泊名利,努力做到为政公正、无私、清明;要常思贪欲之害,在任何艰难复杂的情况下,党员领导干部都应保持清醒的头脑,尤其是在各种不良思潮及腐朽思想面前,一定要经受住严峻考验,不断强化自律意识,增强防腐能力,公正无私;要常怀律己之心,凡是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用一身正气去影响人、鼓舞人,真正让广大民警、人民群众看到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上的特别之处。
党员领导干部在作风建设上要特别自知。一个人只有先看清了自己,才能更好地看清周围的事物,只有先明确了自己的目标,才能更好地去寻找更多的机会。当我们陷入困惑或处于情感低潮时,要及时调整心态、安慰自己、激励自己,许多失败都是从自甘堕落、自己看不起自己开始的;要摒弃浮躁,如果自己缺乏自律意识,过于自信和自重,总觉得高人一等,办事忽左忽右,不知轻重,就很容易受权、钱、色、欲的诱惑和腐蚀,沉湎其中而不能自拔,以至酿成人生悲剧。因此,做到自知之明,这样遇事才能审时度势,趋利避害,才能使自己的从警从政道路更加顺畅。
(作者为辽宁省沈阳市公安局苏家屯分局政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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