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当行政纠纷的“减压器”
——福建宁德市两级法院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2012年底,宁德市委市政府提出了建设“六新大宁德”。宁德市两级法院牢牢把握社会发展的大趋势,充分发挥行政审判的主观能动作用,在火热的“六新大宁德”建设实践中找准定位、释放激情,通过司法审查报告、司法建议先行、案件集中管辖为进一步促进依法行政做出了自己的努力。
司法审查报告:解读行政执法工作
发布司法审查报告,始于2010年初。当时,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行政审判人员收集2009年全市法院受理审结的各类行政案件,梳理归纳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并提出意见建议,形成一份司法审查报告,呈送至宁德市委、人大、政府、政协等几套班子主要领导的案头。这是宁德中院促进依法行政、助推法治政府建设的一项举措。
正如宁德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罗雄所说:“我们发布行政案件年度司法审查报告,就是想把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摆出来,引起行政机关的重视,从‘法治宁德’的角度去认真研究,逐步解决,从而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2009年度审查报告显示,宁德市两级法院共审结一审行政诉讼案件194件,二审行政诉讼案件53件。案件类型主要涉及公安、资源、城建及劳动和社会保障等传统行政执法领域。在所审结的194件一审行政诉讼案件中,行政机关败诉的案件29件,败诉率为18%。
2012年度审查报告显示,宁德市两级法院共审结一审行政诉讼案件167件,二审行政诉讼案件91件。案件类型主要集中在城建、资源、公安、劳动和社会保障四大类,但涉及征地、拆迁有关的案件有较大升幅,且多呈系列、群体特征。执法水平有所提升,基本改变了行政机关不应诉、不答辩、不出庭、不举证、不履行的“五不”现象。在所审结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中,行政机关败诉的案件22件,败诉率为13%。
曾几何时,宁德中院的司法审查报告成了宁德市各级领导的热门话题,也成为行政机关改进执法方法和规范执法程序的重要依据,架起了法院与行政机关沟通的桥梁,使行政执法、办理程序更加规范,政府在老百姓心中的形象得以提升。
司法建议先行:防范行政执法争议
今年9月8日,周宁县法院的公告栏上张贴了一则公告,内容是向全院干警征集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金点子”。这只是该院采用司法建议先行的方法,促使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一个剪影。
据了解,所谓的司法建议先行,即案件立案后到判决前,法院对已确定的被告违法具体行为提出司法建议,行政机关接到司法建议后,针对司法建议中提出的问题及时作出变更或撤销原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原告撤诉,案结事了人和。
屏南县人老高等3人都明白,他们与屏南县国土资源局的“土地之争”之所以能圆满解决,主要得益于法院发出的一份司法建议。
2011年初,老高等3人经过几十年的打拼终于在县城买了一块地皮准备盖房,并办理了相关建房手续。然而,地基刚刚浇筑完毕却被叫停,理由是老高等人所买的地皮属于地质灾害点。老高等人怎么也想不通:“如果是地质灾害点,国土局事前怎么没有告诉我们,还允许我们建房。如今又叫停工,我们一辈子的辛苦不是白费了。”于是,老高等人便将国土资源局告上了法庭。屏南县法院审查发现,国土资源局颁发与撤销建设用地批准书随意性太大,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同时该地段还有多户人家跟老高3人一样,若处置不当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于是,及时向屏南县政府发出司法建议,建议政府从当地的社会稳定出发,会同有关部门协同处理。该司法建议引起屏南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县领导亲自主持协调会,召集政府相关部门和老高等人研究解决方案,最终使得该案协调成功,老高等人撤回起诉。
2010年以来,宁德市两级法院共发出司法建议278份,全部被行政机关采纳,协调解决行政争议215件,行政机关出台规范性文件63份。
案件集中管辖:提高行政审判公信
今年初,最高法院下发《关于开展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工作的通知》后,省高院将宁德市确定为全省法院试点法院。
为此,今年5月30日,宁德中院召开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工作通报会。会议确定从6月1日起全市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工作正式实施,蕉城、福安两个基层法院作为集中管辖试点法院。
7月9日,福安法院受理了集中管辖后的首起行政诉讼案件。原来,被告福鼎市公安局交管大队在执法过程中,发现原告鲍某某有交通违法行为,为此于6月17日对原告鲍某某作出罚款15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事发后,鲍某某以交通管理大队的行政处罚不当为由,提起行政诉讼。法官在厘清案情后,考虑到实行案件集中管辖后当事人诉讼的不便,于是采取“巡回审判”的方式将法庭开到当事人家中,并通过入情入理的阐释,促成双方庭外达成谅解,圆满地解决纠纷。事后,鲍某某代理人表示,以前一些当事人在打行政官司时,总有法院与当地行政机关“官官相护”的担忧;现在实行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后,虽然打官司往返、住宿等比较麻烦,但消除了这种担扰,对判决结果也就比较信任,更何况法院还采取巡回审判的方式,到当事人家门解决纠纷,更方便了群众。
“我们将通过这项司法制度改革进一步让群众感受到司法公正,向闽东人民和上级法院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为行政诉讼法的修订提供司法实践的基础资料。”罗雄表示。(记者 陈炳辉 叶翔 通讯员 郑少华)
·福建厦门鼓浪屿禁毒工作实现四个100%
·福建全面清理双重户口 公布各地举报电话
·福建:坚持宽严相济 严格落实刑事证据制度
·福建永春:学习研究小组献策助推工作
·福建尤溪:检察建议助推珍稀树木保护
·福建福清:三大“首创” 促进律师事业发展
·福建福清:三大“首创” 促进律师事业发展
·福建龙岩市首个网站警务室挂牌成立
·福建南平延平法官走进田间地头开展巡回审判
·福建泉州开通微信平台拓展警民联系渠道
·福建石狮宝盖派出所推多项务实措施真情服务
·福建漳州:机关民警到派出所锻炼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