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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监管工作受到刑诉法专家充分肯定

2013-11-21 10:02:43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公安报 

日前,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13年年会在湖北省武汉市举办,公安部监所管理局局长赵春光应邀出席,并就全国看守所系统实施新刑事诉讼法的情况以及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安监管理念指导下近年来看守所改革的历程与成果作了专题报告。赵春光的专题报告引起与会代表的广泛关注和热烈讨论,大家对近年来公安监管工作改革发展成果以及贯彻落实新刑事诉讼法的积极态度和卓有成效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自2009年4月以来,我国看守所管理工作积极顺应新形势下我国宪法、法律、政策提出的新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始终坚持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作为根本指导思想,坚定地探索适合中国具体国情,立足解决看守所实际问题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看守所管理创新发展之路。经过几年努力,我国看守所管理工作已经基本解决了多年来遗留下来的制约科学发展的基础性、机制性、瓶颈性突出问题,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看守所管理体制机制。看守所管理模式由以往的 “一看二守三送走”转变为“教育感化挽救”在押人员,依法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实现安全文明管理目标。看守所工作由以往单一管理走向综合治理、由封闭管理走向开放透明、由单纯确保安全走向安全文明并重的新局面。特别是2013年新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全国看守所系统科学把握职能定位、严格执法、文明管理,既保障了刑事诉讼顺利进行,又保障了在押人员合法权益;既保障了公检法办案单位讯问等诉讼活动,又保障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权和律师会见权的实现,以实际行动确保了新刑事诉讼法关于看守所管理的有关规定得以全面贯彻执行。赵春光透露,《看守所法》已纳入全国人大立法规划,未来看守所工作将迎来崭新的一页。

通过此次沟通与讨论,与会代表明确了看守所工作理论研究和实践努力方向,凝聚了进一步做好看守所工作不断推进我国刑事法治建设的共识,同时也对公安监管工作提出了很多有价值的意见建议。

【专家评价】

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院长卞建林:专题报告数字详实、信息丰富,实事求是地反映了公安监管工作的进步和现状,令人震撼、鼓舞、信服。

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陈卫东:看守所的建设和发展成为贯彻落实刑事诉讼法的一面镜子。

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汪建成:专题报告是一个浸透了法治文明精神的报告,近年来的看守所工作是刑事诉讼法学在公安监管工作中推进执法公信力、促进司法公正、展示法治文明的具体实践。

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副院长顾永忠:通过报告增加了对公安监管工作的了解和理解,提高了关注度,反响较好。

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万奇:报告在刑事诉讼法学界发挥了很好的宣传效应,尤其是制约非法取证、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的措施。

[责任编辑: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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