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四川省绵阳市拘留所,犹如进入一个紧凑别致的农家果园,几栋房屋的间隔区栽满了果树,金黄色的橙子坠满枝头。食堂里角围墙处是干净整洁、闻不到一丝异味的猪圈,十几头肥猪正在酣睡。
“我们刚把果树下的红薯收了,栽上了牛皮菜,冬季好喂猪。”绵阳市拘留所所长向性伟告诉《法制日报》记者,这里的蔬菜和猪肉都是绿色食品。
记者随后参观的民警工作室、被拘留人监室、学习室、矛盾纠纷化解室等场所也都非常干净,且布置得井井有条。据向性伟介绍,该所全部占地面积仅有7768平方米,建筑面积6068平方米,设有标准床位制拘室28间,年均关押量超过3500人次,所内现有民警15人。
绵阳市拘留所的光鲜不只在其外表,其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成果,早就蜚声全国公安监管系统。该所连续两次被公安部评定为全国标兵拘留所(西部12省区唯一一所)、连续7年被公安部评定为全国一级拘留所、连续13年保持“四川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连续34年监所安全零事故、民警队伍零违纪。今年4月,该所又被公安部荣记集体一等功1次。
“率先研发管教综合信息应用平台,率先开通远程视频会见系统,率先开通官方微博,率先制作卡通式案例教育展板……”向性伟流利地给记者细数着该所的诸多“率先创新工程”。“其中率先在全国公安监管系统中建立‘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室’,是绵阳市拘留所诸多创新中的最大特色,此科室还被公安部监管总局确定为全国拘留所考核的必备科室之一。”
2009年,王某驾车撞人致残,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法院判王某赔偿对方37万元,但王某拒不履行。2012年12月,王某被拘留。
“刚开始交谈时,王某态度较差,基本不配合。始终觉得自己赔偿得太多,自己拿不出那么多钱。甚至说,他情愿待在这里。”绵阳市拘留所民警说,了解案情后,他们耐心细致地给王某讲解相关政策法规并进行情感、道德教育。民警还给王某讲述了受害方的家庭情况,经过一天交谈,慢慢地王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就在调解当天下午,王某不仅通知家人付给受害方8万元赔偿费,而且还制定了以后每月赔款2000元的计划。
“对一些重点拘留对象,我们会采取跟踪回访的方式,看他们出去后还会不会制造新的矛盾和不稳定因素,好及时教育纠正。通过回访,我们了解到,那些在拘留所里制定了赔款或还款计划的人,出去后,每月都按时履约。而且,有些被拘留过的人甚至改掉了原来的不良品行。”向性伟说,这一切得益于绵阳拘留所工作的另一大特色: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
2010年初,绵阳某劳务公司老板李某因工程纠纷打架被拘留10天。出拘留所后,李某特地返回拘留所,感谢管教民警郑旭的帮教,还赠送了锦旗。随后民警在对其回访时,李某的妻子感动地对民警说:“拘留结束回去后,老公就像变了个人似的,以前大大咧咧惯了,现在却主动叠被子、扫地做家务了,脾气暴躁爱吼人、打人的习惯也改了,也不赌博了。”
向性伟称,绵阳市拘留所的学习教育分为大课学习、集中学习、定时学习、网上自学和中老年点对点教学等多种形式。这些丰富多样的学习教育方式,并不仅仅局限于简单的法制教育或依法惩戒,而是要着眼于“教化”,工作走出围墙,从日常行为和思想上彻底改变被拘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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