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是一个需要关爱的特殊群体。做好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事关老年人切身利益保障,事关社会和谐稳定,是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方面。近年来,各地法律援助机构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老龄事业的部署,认真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按照司法部要求,把老年人作为法律援助重点服务对象,采取多种措施,为老年人提供及时便利、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放宽经济困难标准,降低老年人法律援助门槛,将涉及老年人医疗、保险、救助、赡养、住房、婚姻等方面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不断扩大老年人法律援助覆盖面。健全服务网络,完善服务方式,方便老年人咨询和寻求法律帮助。对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简化程序,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对80岁以上高龄、失能半失能、患病残疾及有特殊困难的老年人实行上门服务等,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重庆开设法律援助直通车助老年人维权 两年办理九千余老年人维权案
□本报记者 徐伟
直辖16年的重庆,在四大直辖市中年龄数“老幺”,但重庆60岁以上老年人高达465万人,其中农村老年人360万人,是四个直辖市中老年人口“冠军”。占有总人口份额近六分之一的老年人群体的权益保障,成了重庆经济社会发展中倍受关注的社会问题,
“负”老前行,如何从法制的层面维护好400多万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使其老有所养,老有所依?
重庆市司法局局长林育均表示,全力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既是司法行政工作者的分内之事,更是群众的热切期盼,最能体现为民服务和司法公正。
《法制日报》记者了解到,近年来,针对老年人、特别是农村老年人法律意识淡薄、法制观念较差,在遇到子女不赡养、虐待等侵权行为,有苦不诉、有法不依的维权现状,重庆市司法局突出贴近群众、服务民生职能,健全老年人维权机制,通过构建多元维权服务网络,建立老年人法律援助维权长效机制,改善了老年人维权现状。据统计,2012年至2013年11月,共办理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9000余件。
建立三级维权网络做好预防排查工作
生有6个子女的金素兰老人,年届70,因为子女互相推诿,不愿承担赡养义务,在长达10多年的时间里,独自居住,少人关心。
2012年3月25日,金素兰因患多种疾病卧床不起,生活不能自理,而子女六人都不愿照顾,老人从2012年到2013年7月,一年多时间里,像个烫手的山芋一样辗转在六个子女之间,病弱的身体得到不护理,还受够了冷眼。村、组干部多次调解无效。
今年7月,重庆市黔江区法律援助中心通过金素兰所在乡镇老年人扶助站得知这一情况,迅速向她提供了法律援助。经过一个多月反复调解,晓之以法,动之以情,老人的六个子女终于坐到一起协商赡养事宜。现在的金素兰,由三个女儿轮流照顾,儿子们则按时提供赡养费。在回访时,老人认为是法律援助让儿女们懂了道理,自己也在经历了漫长的孤寡生活后,重新体会到家庭生活的温暖。
据悉,《重庆市法律援助条例》在制定之初,就已经将老年人赡养纠纷等老年人常见法律纠纷明确列为援助事项。近年来,针对老年人各类法律援助申请,简化程序环节,放宽受理范围,减免经济审查。同时,由于涉老问题复杂琐碎、面广量大,为把老年人维权工作落到实处,重庆市司法局以及各区县法律援助中心与老龄委、妇联等相关职能部门保持密切联系,构建多元维权网络,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专向到位、覆盖全市的法律援助网络体系。
“依托法律援助工作网络体系,建立了老年人维权工作站。以各区县法律援助中心为主体,构建起了三级法律援助网络。形成了以县法律援助中心为轴心,以乡镇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法律援助社区联络员为依托的三级法律援助服务网络。以全市900多个维权工作站为触角,建立起老年人维权工作网络,实现了援助网络的区域全覆盖,建立起良好的工作运行机制。”重庆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巡视员陈秋明说,只要老年人权益受到侵害,很快就会得到社会各方面的关心和关注。
开法律援助直通车快捷便民主动服务
大庙法律援助工作站在走访排查时得知,辖区内百岁老人欧老太,因儿子拒付赡养费产生矛盾,严重影响了其他子女对老人的照顾,导致老人健康状态恶化。
考虑到欧老太年岁已高,行动不便,铜梁县法律援助中心高度重视,简化程序,主动受理该案,并指派大庙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法律工作者裴天秀负责承办该案。接办该案后,承办人员及时上门,安抚老人情绪,并走村进户悉心向村干部及部分村民调查了解,掌握了案件的相关证据。考虑到牵涉母子情,不宜对簿公堂,承办人员希望能以情感化解该案,积极促成双方调解,但欧老太的儿子却以外出打工没有时间为由拒绝露面。眼看调解不成,老人怒其不孝,将其告上法院。
裴天秀考虑到老人的身体状况,不适合来回奔波,又积极与法院协调,运用巡回法庭将案件审理地搬到安溪镇某村欧某家的院坝上,得到法庭大力支持。巡回法庭公开审理,从道德及法律上,据理力争,有效维护百岁老人合法权益,引起当地强烈反响,也起到了积极的法制教育意义。
庭审后,裴天秀还再三找到欧老太的儿子,晓之以理、明之以法,终于使他主动悔过,将老母亲接到家中照顾。这种贴心温情的法律援助,让重归于好的母子二人感动不已。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重庆市各区县法律援助机构不断增强老年人维权服务意识。结合便民服务活动的开展,特别为老年人开通了“法律援助直通车”,针对老年人行动不便的特点,法律援助中心专门协调当地司法所与老年人取得联系,在司法所告知法律援助中心情况之后,由中心工作人员和法律援助志愿者主动上门服务,为老年人解决实际困难。
同时,各区县法律援助中心依托当地民政部门,建立起老年人信息库,详细掌握辖区内老年人维权动向。向老年人发放“法律援助便民卡”,方便他们通过电话预约方式与法律援助工作人员预约法律咨询时间,并对高龄老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电话预约后,安排专业律师上门服务,实现了老年人不用出家门就能获得法律服务的新形式。
“针对老年人的法律咨询,做到优先接待、优先解答。对老年人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都做到优先指派、优先办理。”陈秋明告诉记者,他们明确提出要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特殊情况下三个工作日内必须作出法律援助审批决定,符合条件的法律援助申请实行即时受理、即时审批、即时指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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