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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可感受的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

2013-11-20 10:21:08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上海法治报 

    做好司法群众工作

    提升司法公信的实践探索

    通过群众工作提升司法公信是一种思路,更是一种探索,其关键是要找准群众工作与司法公信的结合点,紧紧围绕支撑司法公信力的若干关键要素展开具体工作,在为民司法、公正司法、公开司法、廉洁司法的细节上下功夫。

    (一)坚持服务性司法,创新便民举措,切实保障涉诉群众特别是经济困难群众的诉讼权益

    服务性司法意味着,司法不仅是一个运用法律的技术问题,更重要的还是一个立场和感情问题。要设身处地换位思考,着眼群众对司法文明、亲和的需求,充分体谅群众“打官司”的感受,自觉把关爱、理解、体恤等人文精神融入司法过程,以更加扎实、更加优良的作风贴近群众、取信于民。近年来,为了突出司法的服务性,上海二中院对诉讼全流程进行“便民化”改进,通过“法律志愿者窗口”、在线诉讼服务平台、“袁月全信箱”、“乔法官论法”等平台建设,进一步强化司法的服务功能,努力实现诉前咨询指导、诉中辅助事务办理、诉后申请执行或申请再审等诉讼全流程

    (二)完善庭审调解模式,强化释法说理劝解工作,引导当事人理性参与司法调解,提高群众工作质量

    司法实践中,部分法官对如何做好调解工作认识不清,方法不当,庭审中征求当事人调解意见“一问了之”现象比较普遍。这种现象导致部分诉讼调解工作流于形式,调解的综合效果不理想。2012年,上海二中院在坚持庭审规范化的基础上,重点改进庭审调解阶段的劝解引导工作,在庭审的程序中为双方当事人设定一个缓冲地带,切实提高调解工作的群众满意度。具体做法是,审判长在征询当事人调解意向前,结合案情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供当事人参考,将庭审对抗气氛进行适度的缓解,引导双方当事人平复情绪,将注意焦点转移到如何妥善解决纠纷上来,取得明显效果。

    (三)用好信息科技手段,提高司法透明度,逐步消除法院与群众间的沟通障碍,增进相互理解

    加强法院信息化建设,既是顺应信息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落实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的必然选择。正如上海高院崔亚东代院长在谈到深化司法公开时指出,“犹抱琵琶半遮面”只会导致人民群众更多的合理性猜疑。因此要从有利于提高司法公信力出发,对审判公开的范围、内容、对象、时间、程序、方式等方面进行细化和完善,以更主动公开消除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以更鲜活的形式展现公正司法的生动实践。近年来,上海二中院依托现代信息科技,全面推行网上立案、庭审直播、远程审理、执行在线和裁判文书上网等工作,实现诉讼全程网络全覆盖,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取得显著成效。

    (四)创新群众监督形式,针对司法作风问题开展廉政回访,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消除廉政风险

    司法廉洁是司法公信的基石和底线要求,司法廉洁问题解决不好,提升司法公信力就会成为一句空话。特别是当前,少数法官不公不廉、纪律作风不端已经成为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严重影响了法院的司法公信力。2011年,上海二中院针对司法权力的运行特点,创立了案件廉政回访制度,通过畅通法院与人民群众的沟通渠道来促进法官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案件廉政回访制度改变了法院以往对投诉举报的被动受理模式,变坐等群众投诉举报为廉政监察员主动回访,使人民群众可以更近距离监督审判权力,增强了反腐倡廉的威慑力。

    (五)加强制度建设,实现司法群众工作从观念到机制的转变,让司法群众工作抓得起,能推进

    由于司法工作自身的专业性和特殊性,做好司法群众工作并非易事。实践中,对司法群众工作给予一般性号召、倡导的多,将其转化为法院具体工作制度和举措的少。因此,如何创新工作机制,使司法群众工作看得见、摸得着、有标准、能评价就显得尤为重要。2012年,上海二中院通过构建“三个覆盖、四位一体”工作机制,探索将群众观念、群众路线等思想层面的司法理念转化为实践层面的司法工作举措,切实提高法官群众工作能力,提升司法公信力。该制度实施一年多来,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满意度持续提高。

    (作者为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责任编辑:闫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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