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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整改让认识成果转化为实践成果

2013-11-20 08:56:19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检察日报 

  整改让认识成果转化为实践成果

  ——专访四川省检察院检察长、二级大检察官邓川

  记者到四川省检察院采访,恰逢该院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结束不久。谈起民主生活会的效果,四川省检察院检察长邓川用了“敢于自我揭短,直指问题要害”来概括。“面对面的批评和自我批评,贯彻了‘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省院班子的民主生活会开得既严肃又坦诚,既加强了沟通,又提高了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省委督导组对这次会议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效果很好。”邓川说。

  只有躬下身子才能发现问题

  自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邓川就和该院其他党组成员一样,不停地赴基层察民情、访民意。“践行群众路线,解决‘四风’问题,首先要发现问题。看不到和抓不住问题,本身就是最大的问题。只有躬下身子、眼睛向下,同时不讳疾忌医,才能听到群众真实的声音,才能发现问题所在。”谈起对教育实践活动的认识,邓川娓娓道来。他尤其珍视群众的直面批评,认为“群众的声音,就是我们的标准。只有把群众的‘好声音’聆听清楚了,才能传递检察正能量”。邓川把群众的意见、建议当作改进检察工作的“好声音”和助推器。据初步统计,四川省检察院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召开律师意见座谈会等各类座谈会80余场,走访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200余人。除此之外,他们还采取“基层问症”、“开门评风”和“百姓听音”等方式,切实做到开门纳谏真开门、真倾听。

  ——“基层问症”。该院党组成员分赴22个市级院、45个基层院,面对面征求两级院党组成员、中层领导和普通党员干部对省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形成专题调研报告8篇。

  ——“开门评风”。7月31日,该院将参加全省检察长座谈会的代表分成不同小组,认真听取他们对省院的意见;同时,向全省22个市级院、192个基层检察院和省院机关49个支部下发征求意见建议通知;向省直机关100余个单位,特约检察员、人民监督员、专家咨询委员和部分律师发出征求意见函;采用个别谈话、无记名问卷调查、设置意见箱、开通专线电话等方式征求意见建议;结合禁毒宣传、举报宣传,走进社区、走进学校、走上列车、走进乡村,在宣传法律的同时收集群众的意见建议。

  ——“百姓听音”。该院人民监督工作办公室指导并不定期地参与新津县检察院组织的社区“茶馆说法”活动,将社会热点、反腐案例和农民工维权等问题,以小品的形式生动展现给群众,同时穿插释疑答惑。群众边喝茶边听检察官讲故事、说法律,既拉近了检民距离,又征集到了很多好的建议。对于这种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和征求意见方式,邓川肯定道:“检察机关就应该走出去,摆脱‘衙门味道’,多听取百姓声音,多解决百姓法治诉求。”下一步,该院将继续寻找和推广此类“走出去”活动。

  结合检察工作就会不偏不空不虚

  “教育实践活动不是为教育而教育,而是通过教育推动整个检察工作科学发展,以实际行动践行执法为民的根本宗旨。”邓川对教育实践活动如何结合检察工作有着自己独到的见解。他要求全省检察机关的教育实践活动要切实做到不偏、不空、不虚。所谓“不偏”就是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这个主题,围绕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和强化队伍建设这条主线,夯实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不空”就是着力排查班子和个人在“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本着实事求是、坚决纠正的态度,从深层次上查找产生问题的根源。“不虚”就是规定动作做到位,自选动作有特色,通过教育实践活动,切实改进检察机关的执法作风,提高检察公信力。

  “作风问题具有反复性和顽固性,机关待久了,就会不自觉地染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不良习气,必须及时地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进行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邓川说,“对于这个问题,一定要有清醒认识。”为了给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打下好的基础,也为了彻底解决问题,四川省检察院将征集到的“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汇总为26项,分别是:“为了考核片面追求办案数量,不注意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等7种形式主义表现;“不愿意去困难和矛盾多的地方,缺乏攻坚克难的勇气和思路”等8种官僚主义表现;“安于现状,满足于已取得的成绩,对工作马虎应付”等5种享乐主义表现;“饭局经常、活动不断,受人之托打探案情、帮助说情”等6种奢靡之风突出表现,并对这26项问题逐一查找原因。

  为了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四川省检察院还确立了“五个不放过”:思想认识上不去的不放过,查摆问题不到位的不放过,自我剖析不深刻的不放过,整改措施不到位的不放过,群众不满意的不放过。对达不到中央和省委要求的,该“补课”的要坚决“补课”,该“回炉”的必须“回炉”。对此,邓川态度坚决:“五个‘不放过’一视同仁,没有任何特例可循。”

  群众意识在灾难中得到检验和升华

  张德江同志在四川调研时曾要求,四川省的教育实践活动要与抗震救灾、抗洪救灾、灾后重建结合起来,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结合起来。四川省检察机关牢记这一要求,将灾难作为激发全省检察干警感恩奋进的“催化剂”,在抗击灾难和服务群众中增进群众感情,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近年来,四川多灾多难,继“5·12”汶川大地震后,今年又发生了“4·20”芦山地震和7月中上旬的暴雨等自然灾害。“在灾难面前,检察干警没有退缩,而是勇敢地冲在了灾难救援和灾后重建的第一线,以实际行动践行着朴实的为民情怀。”邓川动情地说。

  “4·20”芦山地震中,五星村6人死亡,40余人不同程度受伤。经全省统一安排,该村被确定为四川省检察院“联村帮户”对象。此后,由省院党组成员带队,副处级以上干警90余人次,利用周末先后8次深入五星村,送去价值2万余元的急需生活物资,为村委会购置了3台办公设备,帮助解决矛盾纠纷17件。当邓川了解到该村供水管网严重震损,用水问题急需解决,立即指派干警与芦山县水务局、村组干部现场办公,落实了五星村生活用水改造方案,确保村民喝上干净的自来水。在多方努力下,这个项目正在顺利进行中。邓川高兴地说:“早一天完工,群众就能少遭一些罪。”

  “践行群众路线,就是要解决群众的迫切困难。灾难并没有把我们吓倒,反而检验了全省检察干警的亲民爱民意识。”言谈间,邓川对全省检察干警做好抗击灾害和灾后重建工作的赞赏之情流露无余。

  群众路线贵在落实,解决“四风”难在坚持

  “要将教育实践活动的认识成果转化为实践成果,整改最为关键。群众路线贵在落实,解决‘四风’难在坚持。”邓川对建章立制和整改环节的重要性有着清醒的认识。

  教育实践活动伊始,四川省检察院就提出了将立行立改和建章立制贯穿于活动始终的要求。截至目前,一是建立健全了一批制度。四川省检察院在全国检察系统率先与省司法厅会签《关于保障和规范律师在刑事诉讼中依法执业的暂行办法》,主动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和法律援助机构的沟通联系和工作衔接,完善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权利保障措施。为推动全省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该院多次下基层调研督导,广泛听取4个市级院和16个基层院意见建议,并由该院公诉部门起草了《四川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刑事附条件不起诉实施办法(试行)》和《四川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实施办法(试行)》。

  二是积极落实执法为民措施。全省检察机关不断强化群众意识和服务意识,继续深化创建“文明接待室”工作,提高信访接待质量,涌现出了全省践行群众路线的楷模——成都市检察院控申处干警童勤,她视群众为亲人,在平凡的工作中以实际行动赢得了群众的肯定和信任。近年来,四川省检察院还把切实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作为解民忧、帮民困的着力点,积极与各级工会组织、司法行政机关、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建立弱势群体维权协作机制,共办理支持起诉案件1452件,其中支持农民工起诉874件,为农民工追讨工资4001.5万元,得到了人民群众的赞誉。这项工作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又有了新的进展。

  三是主动接受内外部监督。按照修改后的“两法”和执法规范要求,调整完善了绩效管理机制。建立了纪检监察与案件管理部门工作协作机制。深入推进执法公开,四川省检察院制定了《进一步强化外部监督,深入推进阳光检务工作的意见》,强调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深化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制度,通过开展检察开放日、禁毒宣传周、举报宣传周等多种形式,增加检察工作透明度。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四川省检察院将把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作为教育实践活动的重点,完善已有的制度,废止不适用的制度,制定急需的制度,建立健全促进检察干警坚持为民务实清廉的长效机制,把整改过程中的好做法好经验上升为制度成果,进一步推动作风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柏荣 王丽 刘德华)

[责任编辑:朱诗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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