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前社会转型期,纠纷解决渠道相对单一,大量矛盾纠纷涌入法院,使法院面临“案多人少”的巨大压力。对此,贵州省天柱县法院积极探索建立了以人民调解为基础、行政调解为支撑、司法调解为主导的“三道防线”化解社会矛盾机制,使得大量的矛盾纠纷在诉前得到化解。截至目前,天柱县法院收案比去年同期减少153件,有力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三道防线”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在工作中的具体体现为:加强人民调解,确保矛盾提前化解。该院在乡镇设立诉前调解办公室,有效实现人民调解和诉讼调解的衔接联动,使大量矛盾纠纷在人民调解员的协助下得到有效调处。注重行政调解,强化争议有效化解。定期召开各部门参与的联席会议,强化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的联调联动,切实发挥好行政调解职能作用。健全诉讼调解,力促案件诉中化解。将案件实行全面调解、全程调解、全员调解,充分利用“承办人、合议庭、庭室负责人”的层级调解优势,努力构筑立案后初调、答辩期预调、庭审中力调、宣判前慎调的调解模式,最大限度促成案件调解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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